回應jsoccer/soccer兄近日在本站以及PCDVD對站管處理amigoccs事件不公的指責

對於本站有任何建議與指教的地方,請來此發言。

版主: DearHoney

just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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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jsoccer/soccer兄近日在本站以及PCDVD對站管處理amigoccs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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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occer
回了半天之後再上DH,結果發現DH本人出來說話了,還把那個討論串的鎖定解除了,那個站管用特權「把當事人ID公開並置頂」的討論串也消失了。

(嗯,這更證實了我之前所說「是下面的人在搞」...)


狂妄的足球兄..您對DH的管理層有意見因為搞不清楚事情的真相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不過沒想到這次您可以偏激到這種程度..
什麼叫做下面的人在搞鬼..這頂帽子扣的好大啊..那個你口中用特權把當事人ID公開並置項的小站管就是我..既然有種放話不如直接挑明對象..不明就理的人還得去猜測是哪個站管那麼卑鄙呢..既然您那麼喜歡干涉DH那邊網管的作為..那我也不妨大方一點把整件事情的後續講給您聽再讓您多點題材來發表高論..

您大慨不知道昨天晚上DH跟我們管理員討論的時候表明amigoccs有私下找他商談..他跟DH解釋他真的不是在從事營利行為..DH跟他初步商談的結果同意他的解釋..所以他跟我們站管溝通後的結論是..這件事情可能是個誤會..站管反應太過激烈同時也沒察明事實..而amigoccs雖然有廣告之嫌不過他在他自己那串討論基本上沒有違反板規..所以只要amigoccs兄願意以後在其他人的討論串發言時注意內文不要有打廣靠推銷之嫌以及考慮善用私人訊息功能..整件事情先暫時凍結..等近一步跟amigoccs溝通以及查明amigoccs是不是有涉及營利行為後以及再來總結..而雙方涉及攻擊對方的言論也先暫時移到temp板..請注意..整件事情並不是管理者處理不當..因為假設amigoccs真的有營利行為..那管理者當初的做法還是會被重新執行..重點是在於這個營利行為成不成立!!您有點混因倒果了吧..我想您一定是認為DH發現這件事情後震怒而把先前管理者的動作徹底推翻..很可惜..並不是..

我後來私下發了一通訊息給amigoccs表達我的看法..並希望能有機會跟他私下溝通..原文我稍後會貼在站務板..他回訊給我說希望能夠online chat當面溝通..狂妄的您大慨不相信我會跟amigoccs兄花了一個多小時溝通彼此的看法..他解釋給我聽他對JBL Pro(改)真的是出自熱情..本意只是要幫助網友..然後根據他提供的成本以及售價, 花在其中的研究精神以及時間, 外加材料費還有人工..我同意他的確不算是在做營利行為..他同時也解釋說他針對Tiberius的回文真的沒有帶刺或是說反話..我想這跟他有點不解人情事故有關吧..他很真誠..所以不了解他的人會以為他在說反話..會覺得他的言行舉止超級做作..溝通後的結果他同意改善他在其他討論串那些近似廣告的發言以及多注意發言的語氣還有內文避免讓人誤會..而我決定出面幫他澄清一些網友對他的誤會..(包括未了解真相前的我)

我除了會在站務區公佈我昨天發給他的私人訊息..還會把我跟他之前的對話做個整理節錄..讓大家能夠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不然不知情的人還真的會信了您的言論以為我這個站管是多的麼愛耍小手段多麼愛濫用特權多麼的卑鄙..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just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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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於台北時間6/10清晨發給amigoccs的私人訊息..全文沒有增減任何一字..

To amigoccs,

終於等到您主動跟我聯絡了..說實在的要是一開始您跟Tiberius就用私人訊息直接聯絡..那後來這些紛爭應該就不會發生了吧..

我個人對您那串JBL Pro(改)的討論是沒有什麼意見..有意見的是您常在其他人的討論串中發言推銷JBL Pro(改)..我在聊天室收到不少網友的抱怨..他們說電腦喇叭版越來越不能看因為一堆討論串看到最後都只剩您推銷JBL Pro(改)..

我的立場應該說的很清楚了..這整件事情針對您的部分只有希望您在觀看其他不是由您發起的討論串然後又想要回應推薦您的JBL Pro(改)時..能不要回文在板上而採用私人訊息的方式來處理..在私人訊息中您可以請對方去參與您所發起的那串JBL Pro(改)的討論或是給他們連結讓他們看您在Kimo上的拍賣..

至於後來變成我跟jsoccer的爭論我想就像DH所說的..那是積怨已久的問題..您的事件只能算是導火線..而且jsoccer後來的言論都是針對管理者對於討論區的管理方式..雖然您的事件有被用來當範例使用..不過我想您出社會那麼久了..應該不會跟我們計較這些吧..

再來我要稍微不客氣了..關於您在給DH的訊息中提到我跟Tiberius對您有涉嫌恐嚇的行為..這點恕我不能茍同..我剛把之前的發言仔細看了一遍..我並不覺得我的言論有恐嚇您的疑慮..我想我的發言還算清楚..也沒有什麼隱射之處..恐嚇兩個字恐怕還稱不上..對於您所言可以對我跟Tiberius採取法律行動的發言..我想您似乎有重新斟酌的必要..先別提在網路上的發言是否可以夠成民法恐嚇罪的認證..光就我兩人的發言內容來看就算真的提出告訴只怕會被當庭駁回吧..

再者..您修改Compaq/JBL Pro喇叭再行販售..雖然您的認知中是認為只要對原廠銷售有幫助的舉動原廠一般都會睜隻眼閉隻眼的放行..但是不可否認的真要追究的話Compaq/JBL是可以對您提出告訴要求賠償的..當然啦..我們都知道這種情況會發生的機率可以說是幾乎不存在..

最後..關於您那些近乎以老賣老還說什麼不需要我們公開道歉因為不想傷害兩個年輕人的言論..我的看法是您那段發言的內容本身就是對我以及Tiberius的傷害了..至於您所謂的精神壓力以及困擾..這應該是彼此彼此.. 任何一方都沒有比較輕鬆吧..現階段這些問題還沒釐清之前..我想很難討論個結論出來到底是誰要跟誰道歉..

總之..我個人是希望您能做到不要在其他討論串直接回應推銷JBL Pro(改)以及善用私人訊息..再次重申..我個人對您的為人以及您的行為並沒有所謂的成見..

先感謝您的諒解與配合了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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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今天早上九點多amigoccs兄登入msn messanger, 一開始我跟他都先把彼此的立場解釋了一下..我的立場基本上在給他的那封私人訊息上就表達的很清楚了..amigoccs兄則是針對所謂的"營利行為"對我提出辯解..他表示JBL Pro小喇叭的成本以及他改好後的售價都查詢的到..而且改一對JBL至少需要花他一個小時..加上前去購買JBL小喇叭, 修改需要的材料, 以及提供收貨方試聽服務外加事後服務..他自認為他並不是在做營利行為..他又舉證了一些網友私下寄給他的信函來證明他真的沒有賺錢..對於他提出的證據..我覺得頗有說服力..就算他成本NT200..改好賣NT300..這NT100包含了零件費..人工..時間..研究精神..還有討論心得..真的要靠改喇叭賣喇叭賺錢的人應該沒有這麼笨這麼費事的吧..

所以我願意為我不當的指責他從事營利行為而跟他道歉..

然後他也同意他有必要注意發言的語氣還有內文..他在其他討論串的言論很多時候的確很容易的被判斷為強力推銷的言論..所以他表示他會注意改善..也表示他會試著去利用私人訊息的管道..他也了解到事情之所以會鬧的這麼大跟他沒有選擇直接跟Tiberius溝通而是選擇回文在討論區有關..

總之..跟amigoccs兄之間現在已經沒什麼問題了..雙方把觀念跟事實互相的交換溝通過..也建立了一些基本的準則..只能說站管們在處理事情上還不夠成熟..這點我會自省..

不過對於jsoccer種種不實的指控或是指桑罵槐的隱諷..我個人覺得整件事情中最需要反省的其實是他..不弄明真相..妄自揣測..或明或暗的指責數位音樂工作室有掛羊頭賣狗肉變相的收取廠商好處..或是放完話又以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招數轉移話題..他的這些言論我個人以為非常的不負責任..

至於他對於管理者管理站務有多重標準或是管理不夠謹慎的言論..我承認因為每個管理者的個性不同..對事情的判斷或有出入..以及管理範圍的差異..的確是有可能會有多重標準的現象..像是某篇文章站管A認為該刪..站管B認為沒差.."不過"..多數情況下站管會在聊天室或是秘密板先行討論再處置..管理不夠嚴謹方面的指責..還請jsoccer/soccer放心..站管們往後會多加注意..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wommi
大師
文章: 96
註冊時間: 2002-11-10 03:11

文章 wommi »

站長.站管:您好
弟到是覺得可以另外開一個類似myav的 仲裁版
(開在站務問題版內)
專門處裡網友們發言的爭論
例如:公告停權id的原因...關討論串的理由

請站管來公開說明 為何停權關版的理由
同時也請當事人解釋.給當事人解釋的機會
其餘不相干人等....一律不得發言

這樣再處裡爭論時會乾脆明白的多了
同時也能給後進的網友們一個小警惕
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jsoccer
神人
文章: 338
註冊時間: 2002-08-11 08:00
來自: 台北市

文章 jsoccer »

反省?

我想在另一個討論串已經講的很明白了吧,我沒有「指控」,而只是合理懷疑,而justthinking你(似乎)也接受了這種說法(的樣子)...

所以,
如果我有「指控」的行為,因為沒有確切證據就指控,那我的確是該反省...這點justthinking你沒說錯。

但我並沒有這種行為啊,所以,嗯,justthinking你認為「我是該反省什麼」?(我不該合理懷疑?這太誇張了.....)

PS.
同一件事分在兩個不同的討論串,似乎有些麻煩耶.......要嘛是同樣的話要說兩次,要嘛就是變成各說各話........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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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justthinking »

關於你因為"不明白"團購那篇在電腦喇叭討論區被置項的原因而"懷疑"DH站長有抽成或是收受好處的事情..
你的確是跟DH道歉過了..不過道歉跟反省/檢討是兩回事..你有沒有想過當初換個方式來"質詢!?"也許會更好??
比如先在站務區提出疑問..詢問為什麼MYSTJ的那篇團購文章能被置項..要是沒有人回應或是答案不能讓你釋疑..再來發表"合理的懷疑"..
這樣是不是比莫名其妙跳出來指責然講的斬釘截鐵卻只能提出"為什麼懷疑"但是提不出"證據"要好的多??

這只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因為我並不是你..所以你的想法我無權干涉也不想去改變你處事的態度..但是我想提出一些個人看法的資格還是有的吧..

這邊先回一半..讓大家能夠對照前後文..另一串營利行為那邊還有後半的回答..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jsoccer
神人
文章: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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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thinking 寫:關於你因為"不明白"團購那篇在電腦喇叭討論區被置項的原因而"懷疑"DH站長有抽成或是收受好處的事情..
不,其實我懷疑有拿暗盤的一直都是「站管人員」,而不是DH站長....甚至DH站長有可能是被蒙在鼓裡的也說不定。

倒是從前後文應該看得出來吧?我還有因為「流彈波及過廣,不慎扯到了DH站長與DH網站」這點道過歉耶...

PS.
這部份我是覺得justthinking你有一點點「想把DH站長拖下水順便當擋箭牌」的狀況....

畢竟包括我在內的大部份網友都尊重DH站長(且這邊是他的站)的情況下,如果卯上的對象有包括DH站長在內的話,多少都得話留三分...(一方面是尊重站長,二方面是在對方家裡總不好意思太大聲講話)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是盡可能的在撇清「懷疑對象」包括DH站長...但我本來就是如此....
justthinking 寫: 你的確是跟DH道歉過了..不過道歉跟反省/檢討是兩回事..你有沒有想過當初換個方式來"質詢!?"也許會更好??
比如先在站務區提出疑問..詢問為什麼MYSTJ的那篇團購文章能被置項..要是沒有人回應或是答案不能讓你釋疑..再來發表"合理的懷疑"..
這樣是不是比莫名其妙跳出來指責然講的斬釘截鐵卻只能提出"為什麼懷疑"但是提不出"證據"要好的多??

這只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因為我並不是你..所以你的想法我無權干涉也不想去改變你處事的態度..但是我想提出一些個人看法的資格還是有的吧..

這邊先回一半..讓大家能夠對照前後文..另一串營利行為那邊還有後半的回答..
我就知道那個「道歉」會被拿來大作文章...即使我有先講明道歉原因與範圍也一樣...>_<

我前面已經講的很清楚了,道歉的部份是流彈波及過廣,而不是懷疑的行為該道歉。

若我有該反省的地方,也只是「不應該把對站管人員的質疑,不慎扯到了整個網站與站長個人」,

雖然我這樣在邏輯上也不是不對...站方本來就該為站管人員的行為負責;

但在私人理由的方面,我既然相信DH站長,就不應該扯到他。

所以我是基於私人理由因素來道歉與反省「流彈波及過廣」的行動,所以這不應該成為可公論的狀況喔...

(話又說回來,如果我基於邏輯上的正確而死不道歉,邏輯上是站的住腳,但這樣子就違背良心了....所以我還是跟DH站長道歉了,畢竟光按照邏輯來處理事情,會弄的有點僵...)


===============

而justthinking你所謂的「先在站務區提出疑問..詢問為什麼MYSTJ的那篇團購文章能被置項」,請先看那個討論串的第一篇:

http://forums.dearhoney.idv.tw/viewtopi ... 53&start=0

我開宗明義第一篇就是在詢問為什麼能被置頂...(同樣是營利,一篇置頂,一篇鎖標題...這是為什麼?)

到了第三篇還得不到滿意答覆(因為被避重就輕了,一句「MYSTJ 那篇不是我放上去」就打發掉了),才提出所謂的懷疑喔....
just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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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想把DH站長拖下水...而是DH站長本來就是該處在爭論的核心才對...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
你耍的這個小手段實在是很不光明..私下跟DH站長道歉是希望他能置身事外好讓你繼續對管理群批鬥..
別忘了這個站是DH的..他對這個站上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有責任..這還是你自己說的..

今天電腦喇叭區有一篇團購文章被置項了..你以為DH會不知道有這件事??還是你以為DH昏庸到可以任由某管理員所蒙騙??

另外什麼叫做不該把對管理人員的懷疑扯到DH身上??既然不屑跟管理層對談因為管理層不是站長不是真正當家做主的人所以直接找主人..又說相信主人沒有收好處的行為而繼續"懷疑"管理者..這動作很明顯的是在挑撥離間吧..

其實很簡單..管理員也不過就這幾位..你不妨實說你是在懷疑哪位吧..叫當事者親自出面澄清不是更好??
今天你因為流彈打到DH而跟他道歉..那你是不是也該跟同樣被流彈打到的管理層(扣掉你覺得收好處的那位)道歉??
還是你覺得因為你這是"合理的懷疑"就可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如果你今天的目的是質問當初把團購放成置項的那位管理員...那我退出討論...不過請你把話說明不要再玩這些文字遊戲!!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jso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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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thinking 寫:不是我想把DH站長拖下水...而是DH站長本來就是該處在爭論的核心才對...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
你耍的這個小手段實在是很不光明..私下跟DH站長道歉是希望他能置身事外好讓你繼續對管理群批鬥..
別忘了這個站是DH的..他對這個站上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有責任..這還是你自己說的..
今天電腦喇叭區有一篇團購文章被置項了..你以為DH會不知道有這件事??還是你以為DH昏庸到可以任由某管理員所蒙騙??

另外什麼叫做不該把對管理人員的懷疑扯到DH身上??既然不屑跟管理層對談因為管理層不是站長不是真正當家做主的人所以直接找主人..又說相信主人沒有收好處的行為而繼續"懷疑"管理者..這動作很明顯的是在挑撥離間吧..
其實很簡單..管理員也不過就這幾位..你不妨實說你是在懷疑哪位吧..叫當事者親自出面澄清不是更好??
今天你因為流彈打到DH而跟他道歉..那你是不是也該跟同樣被流彈打到的管理層(扣掉你覺得收好處的那位)道歉??
還是你覺得因為你這是"合理的懷疑"就可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如果你今天的目的是質問當初把團購放成置項的那位管理員...那我退出討論...不過請你把話說明不要再玩這些文字遊戲!!
我真的覺得你的表現完全是「自己有權力耍弄,卻不懂沒有權力的人所處的狀況」...

最基本的一件事:
「我只是一個網路使用者,怎麼可能知道這個置頂的行為是哪個站管去做的?」

(在站管眼中大概很不可思議吧.....他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換做不是站管的人可不這麼以為呢)

在這種情況下,我要怎麼去針對特定站管去質疑?你的說法在一開始就先建立在「錯誤的假定」上了,

對DH本人的道歉,我也講了,那是因為個人理由(雖然我也不認識DH,但我看得到"他經營這個網站的努力")

我再貼一次:

我是基於私人理由因素來道歉與反省「流彈波及過廣」的行動,所以這不應該成為可公論的狀況喔...

對其他的管理者,我可沒有什麼私人理由要去道歉的...

講的直接點:
「貴站讓一篇營利討論串光明正大的在喇叭區置頂賺錢,[有置頂權力,也沒去刪文或搬移的管理者]就有可能被懷疑有私底下收受好處。」

這個懷疑是包括所有有管理權力的人,甚至,如果不是我個人很尊敬DH站長的努力,也是可以連他一起懷疑的。
(換句話說,各位站管的努力,我真的是不知道該從何尊敬起...)

這樣瞭解了嗎?

在理性方面,我的懷疑是及於所有的管理者(包括站長),而且這個合理懷疑也成立了。

但在感性方面,我尊敬DH站長的努力,所以我不該連他一起懷疑。

而現在你卻要用「我的感性理由」來批評「我的理性決定」...我是覺得莫名其妙...

簡直是在鼓勵「以後若有這種事情,無論如何都不要道歉」的做法,不然會被當成話柄攻擊...

PS.
我基於感性理由跟DH站長道歉,可不是為了讓各位不在我道歉範圍內的站管藉此大作文章啊.....
jso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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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還有一點就是「默許」的問題...

執行置頂動作的或許只是某個站管(先稱呼他為站管A),但其他站管(B到Z?隨便啦)卻沒有針對此一行為提出意見,這包括了「在喇叭討論區營利」、「營利討論串得到獨一無二的置頂特權」等事情。

所以站管B~Z,等於是默許了站管A的置頂動作,以及那個營利討論的行為。

那麼,為什麼站管B~Z會默許呢?這背後是不是有什麼理由呢?呃,我這個網路使用者當然是不得而知,更沒辦法挑出是哪一個站管在策劃整個事情,只好一傢伙一併懷疑進去了....

也就是說,我「懷疑」的對象,是一口氣包括了執行這個行為的站管A,以及默許這些行為的站管B~Z。

(舉個很爛的例子:
丟原子彈的是美國人,還是杜魯門,還是開飛機的人?一般都是說美國人吧。
應該不會有哪個美國人被問到這件事的時候,會說:「你給我把話說清楚,丟原子彈的不是我們美國人,只是開飛機的人跟下令的杜魯門。」)

(這例子真的很爛......我自己都覺得很糟糕....但實在想不到更好的例子了,各位請將就一下...)
PS.
DH站長固然也是有管理權的人,「站管B~Z」裡面也包括他。

但如我先前所說的,我因為私人理由尊重他,所以跟他道歉,也就是說:「我認為我不該懷疑DH站長」。

也就是說,就「全部的站管A~Z」來說,我只針對「我認為我不該懷疑他」的道歉,因為我的懷疑是及於全部站管,而不是某一特定的個人。

至於其他站管為什麼「不被我認為不該懷疑」,呃,我也不知道...但我真的沒有想特別置哪一個站管於事外耶...

(好啦,我平常很尊敬的是另一個J開頭的站管...在我原先的懷疑中也是沒有包括他,所以基於同樣的理由,我也該跟他道歉.....)

(但這樣提到他又可能會被說是挑撥離間之類的...所以我一直沒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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