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覺得該讓他念台大嗎?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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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mo
初學者
文章: 40
註冊時間: 2001-02-1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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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像今天的新聞某雜誌拍到
Xs,X雅,陳X甄的事件假如這些是真的,你們想想看會有什麼後果,想要改過自新的人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想想看假如你們自己的親人犯了罪作過牢,到社會別人不給他們機會,你們會有什麼想法
天地
神人
文章: 1244
註冊時間: 2001-01-03 08:00
來自: 東大畢業生

文章 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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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像今天的新聞某雜誌拍到
Xs,X雅,陳X甄的事件假如這些是真的,你們想想看會有什麼後果,想要改過自新的人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想想看假如你們自己的親人犯了罪作過牢,到社會別人不給他們機會,你們會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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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希望"我們原諒接納他,但是你不該"要求"我們原諒接受他。
況且我們沒有必要拿'假如你們自己的親人犯了罪作過牢'這件事來類比,我們為什麼要和那種人將心比心?
這是不可避免的,不原諒他不是我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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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09 21:13 被 天地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dearwedos
初學者
文章: 41
註冊時間: 2001-08-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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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像今天的新聞某雜誌拍到
Xs,X雅,陳X甄的事件假如這些是真的,你們想想看會有什麼後果,想要改過自新的人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想想看假如你們自己的親人犯了罪作過牢,到社會別人不給他們機會,你們會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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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親人被人強姦,雞姦,你能原諒那個畜生,那
我佩服你
連續犯下27起強姦罪,早就應該給他死了,還放出來?
出來最好,他出來反而死的更快
dearwedos
初學者
文章: 41
註冊時間: 2001-08-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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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並不消極,我只是希望有時候在幫助別人之前先把情況弄清楚。我不認為自己這樣是錯誤,至少不認為你的行為是值得鼓勵的~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出全力幫忙抓到他逮到警察局,甚至於當證人等等,但是在一切蓋棺論定之前請不要打他的\"臉"[我是說私刑不妥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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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那我了解了,你就像那天只會站在旁邊看熱鬧的
那種人吧,如果大家都跟你一樣等到弄清楚,他早就
不曉得跑到哪裡去了,至少當時的狀況,在場的人一
定就知道他是強姦犯
這個社會不能有私刑?我只知道我當時的行動是為了
替那個女孩討回公道,當你親人受到傷害時,你還能
冷靜的"先把情況弄清楚"的話,這種境界真是沒幾個
人辦的到
純討論~~~
salfon
大師
文章: 162
註冊時間: 2001-01-07 08:00
來自: 無聊人的精神病院

文章 salfon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像今天的新聞某雜誌拍到
Xs,X雅,陳X甄的事件假如這些是真的,你們想想看會有什麼後果,想要改過自新的人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想想看假如你們自己的親人犯了罪作過牢,到社會別人不給他們機會,你們會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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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假使是真的"的事情和強暴犯(已確定)這根本是兩各完全不同等級的事吧。

其餘請見以往之討論,並請注意犯人的罪行等級及心態問題。
對抗怪獸時
要注意
別讓自己也成了怪獸
窺伺深淵時
深淵也正窺伺著你
salfon
大師
文章: 162
註冊時間: 2001-01-07 08:00
來自: 無聊人的精神病院

文章 salfon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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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那我了解了,你就像那天只會站在旁邊看熱鬧的
那種人吧,如果大家都跟你一樣等到弄清楚,他早就
不曉得跑到哪裡去了,至少當時的狀況,在場的人一
定就知道他是強姦犯
這個社會不能有私刑?我只知道我當時的行動是為了
替那個女孩討回公道,當你親人受到傷害時,你還能
冷靜的"先把情況弄清楚"的話,這種境界真是沒幾個
人辦的到
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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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幫忙捉嫌犯跟動用私刑根本是兩回事吧,更何況兄臺是以何種身分執行討回公道之事?在動用私刑的時候,本身絕對是一種犯罪,在某種程度上,你跟那名嫌犯同為違反法紀者。
對抗怪獸時
要注意
別讓自己也成了怪獸
窺伺深淵時
深淵也正窺伺著你
realsync666
大師
文章: 79
註冊時間: 2001-04-10 08:00

文章 realsync666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像今天的新聞某雜誌拍到
Xs,X雅,陳X甄的事件假如這些是真的,你們想想看會有什麼後果,想要改過自新的人難道不能給他們機會嗎,想想看假如你們自己的親人犯了罪作過牢,到社會別人不給他們機會,你們會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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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的目的有二
一是教化
一是報復
這是法律上公認的
不用唱高調
我不覺的是別人不給你機會
是你自已要作給人家看,從頭開始爭取別人認同的才對
如果認為我以經坐過牢,別人就欠我機會,就我個人看來是一種白痴的行為
至於小s等有沒有吃藥
其實以目前的技術來說在服藥後一段時間內該檢查的出來
只是不知為何兩造(方)都不提
如果這些人真的違法
我只能說"成年人該為自已的行為負責"
我實在看不出這些藝人有什麼特別可免責的地方。
dearwedos
初學者
文章: 41
註冊時間: 2001-08-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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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earwedos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說真的,幫忙捉嫌犯跟動用私刑根本是兩回事吧,更何況兄臺是以何種身分執行討回公道之事?在動用私刑的時候,本身絕對是一種犯罪,在某種程度上,你跟那名嫌犯同為違反法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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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動用私刑的時候,本身絕對是一種犯罪,在某種程度上,你跟那名嫌犯同為違反法紀者。
這段話我絕對認同,所以我才會打到一半意識到我
犯罪了,不過我不能克制當初的衝動
我以何種身分執行討回公道?很簡單,路人甲,說真的我看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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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09 22:48 被 dearwedos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ASKA
神人
文章: 640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辦公室

文章 ASKA »

二十幾起連續強姦案,有人認為這罪行太輕嗎
萬一牠一直沒被抓到,你想牠會突然說罷手就罷手嗎?
只怕牠會想出更可怖的凌虐方式..

想替牠抱不平或看牠可憐幫牠說話的人
你有想過..如果牠心裡正常會犯下這連續的罪行?
也許牠該有被原諒與寬恕的機會\r
但已在牠再犯第二次時就被踐踏在牠的獸慾下
也許你該看看牠當時臉上的表情\r

縱使牠真的悔過,一時的悔過很容易
要牠一輩子拿這當警惕?相信"衝動"這兩字一定會淹沒"悔過"

牠也別怨恨社會大多數人的想法,並竟這罪行太不人道
該承擔一定會讓他承擔
不然關個5、6幾年就算還盡罪行了嗎

雖然我想社會一定會有"公平"兩個字
但很抱歉,不適用在這種人身上
凌虐弱小婦孺的人本該從這社會上消失[addsig]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09 23:32 被 ASKA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WasteLand
神人
文章: 737
註冊時間: 2001-07-13 08:00
來自: 人妻同樂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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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WasteLand »

大學聯考不是形同國家考試嗎?
被褫奪公權的犯人還可以去參加國家考試嗎?
讓牠去參加考試的人是不是流氓教授看太多了 :-.-:
想讀書,蹲完苦牢再說吧......:([adds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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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09 23:20 被 WasteLand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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