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T 寫:Acon 寫:如果今天是我的站,我可能會規定
說「我就是看注音文不爽,請勿使用注音文,來一篇我砍一篇」。
「這就是本站的規定,不然你想怎麼樣」在我看來是個最好的理由,多爽
呀! 不喜歡就不要來看,我又沒有強迫你來。
這種放話的方式實在不可行。沒有必要用這種尖銳的語氣得罪別人。
先說明這點,我不是放話,我完全是認真的。有句話說「道德在哪開
始,就在哪裡結束」; "我就是看什麼不爽"是一個無懈可擊的理由,不但
無懈可擊,而且近乎美德。
當然,"我就是看什麼不爽"這句話不是很好聽,不太合乎一般的言詞上的
禮儀,所以很容易被誤解,事實上它的涵意當然不是如表面那樣自私或是
目中無人。它大概是說,你真的對什麼不爽就明說吧,不必什麼冠冕堂皇
的理由,人只能認同自己的世界,無法包山包海,顯得肚量寬大,世上沒
有這種人。
這不是種道德腔,這只是個簡單的邏輯規則。不過理解這道理卻需要一
點細膩的心思,只作表面解,就會變成一個自私自利的笨蛋。邏輯這東西
和所謂「自由」「正義」「權利」是分不開的,它們都是同一個東西,西
方國家的思想家花了無數的歲月在想這類的事情,累積了無數思考成果,
它自然也不是那麼容易說得清楚。
我剪貼一點以前寫過的東西給大家看好了,也許和這事沒什麼直接關係,\r
可是關於是非對錯,也許我們只要把那最簡單的東西想清楚,就沒有那麼\r
難分辨了。用頭腦把事情想清楚就是所謂思考,思考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r
的紛爭和痛苦,不經思考衝口而出的東西不叫討論,充其量只是某種類似
政治喊話或宣誓,壯聲勢有用,對辨明是非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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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是相對? 沒有誰對誰錯?
2002/10/25
這是一個數學家的故事。我以前住學校宿舍,有一位數學家室友,人有
點怪,他和我講過很多故事,我都忘了,不過有一個卻記得很清楚: 他說
有個數學家叫 Kurt Godel,提出個叫什「不完全定理」,很有名。我想
說他媽的,我只聽過不完全變態,沒聽過什麼不完全定理,你好好給我解
釋一下,他就解釋給我聽了。
他說這個不完全定理是這樣,全世界最硬的學科-數學,也有浪漫的
地方,為什麼呢? 因為在我們能用各種邏輯證明奇奇怪怪的數學問題
之前,我們得先承認「1 + 1 = 2」這個基本公設。阿這不是廢話嗎? 當
我小學一年級喔? 可是承認這個公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仔細去想
一想,會發現要說服自己相信 1 + 1 真的 = 2 是蠻難的,想久了,
腦袋會花去。
這很正常,不是我們不夠聰明,而是因為相信它靠得不是一種證據,
而是一種信念。信了它,才有後面的種種數學,才能做很多公式和證
明題。它是一種基本前提,不然也不叫公設了。換句話說,一種學科
再怎麼理性,再怎麼講究邏輯,終究在一開始必需建立在某種直觀
上。
我問他,你係在靠北喔,難道我不能說「1 + 1 = 3」? 室友回答我說
當然可以呀,你要這麼信也行,可是整個「數學」就會變得完全不一
樣。
我想想也對,是有點浪漫 (他該不會是要叫我加入某個宗教吧?)。我
不懂數學,我只是轉述他的話而已,事隔三四年,這事早就被我胡亂
加油添醋,變成我自己的想法了,搞不好他那時其實不是這樣講。所
以若有數學系的在這裡,請不要來罵,說我污衊 Godel 的想法。不
管怎麼樣,我很信這位現在已經失散多年的室友,他說的這個對我來
說不完全能理解的不完全定理,常常縈繞在我心頭,我無法不信服這
樣的事。
最"硬"的數學都是如此了,何況是其他的事? 哪件事不是這樣? 我們
說黑色,為什麼他是黑色,阿笨蛋呀,就是白色的相反嘛! 那為什麼
白色就是白色,我們還是得舉出另一個顏色作為對比來形容白色,問
到最後,你不得不相信 (或開罵): 阿本來就是這樣,你色盲喔?
很多喜歡講「凡事都是相對」的人,應該好好讀一下這個故事。種種
討論的意見和立場,我們當然可以說它們都沒有誰對誰錯,因為這畢
竟都只是技術面的細節,可是凌駕這一切之上總會有個共識作為前
提,不然也甭討論了,雞同鴨講不說,徒增我們的痛苦和悲傷。
這個「共識」,某種程度反映了一個人看世界的方式,它當然不一定
是個絕對的價值標準,看世界方式相近的人,就自然會成為朋友,看
世界方式相反的人,心靈的距離就馬上和你差了十萬光年。更有可能
過了千百年,人類的社會和現在已經是完全不同的一番光景的時候,
我們現在關心奮鬥的事,那時已經是個笑話或基本常識,比如說那時
候還講「自治」,搞不好會笑死人。
變來變去是好事,因為世界就是花花,我們才會愛花花世界,可是社
會會變,人的心卻不太會變,有些東西永遠會是人類心中的基本共
識,比如說我們都希望能免除痛苦。
我們都希望能免除痛苦,這沒什麼好說的,你要不信也不行,連生物
學都會告訴你這個道理,不由得你不信。文明的社會會把這個當作一
回事,當作社會運作的基本核心; 野蠻的社會不把它當一回事,痛苦
再多也沒關係,只要能滿足我自己的種種利益就行了。我知道南方最
近熱門的話題是馬告、公民課和李慶安的事,可是這都不是我要談的
重點,重點是,它們都只是野蠻社會下的一種例子而已-野蠻的社會
裡,弱勢者往往沒有辦法免除痛苦。
如果有人認為我在要求強勢者要有好的修為、要有愛心,要有關懷的
美德,要忍讓別人,那你顯然根本看不懂我在寫什麼。我說的不是一
種道德腔,而是一種科學腔。不過在這種環境,強勢者往往失去思考
能力,他們無法明白你在說什麼,因為他們把心力花在努力維持自己
強勢的地位,要「故得證」來 ALL PASS,把 1 + 1 = 2 丟在一邊,
下場就是這個班級離數學愈來愈遠。
沒有人規定我們一定要作數學或科學 (我自己就希望早點和科學脫
離關係),甚至我們也不一定要民主。可是既要數學,就要在基本的
數學公設下做題目,不能隨便加加減減,那就不是數學。政治或種種
也一樣,既要民主,就要服從基本的民主規則,不然就不叫民主。這
麼簡單的問題,會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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