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請這種人當員工嗎?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Ada
大師
文章: 126
註冊時間: 2001-02-14 08:00
來自: 水溝旁的螞蟻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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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電視正在討論強姦犯 (士林之狼 ?! ) 考上台大... 要不要給他去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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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要是這傢伙屆時以社工之名再度犯案時... 又該怎麼辦 ?!

?_??_??_?
么壽喔~~~

冬天那 A 這呢寒~~~
KOG
初學者
文章: 14
註冊時間: 2001-07-0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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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犯通常都有些精神方面的問題,跟他們相處再一起就會發現他們的想法和一般人有所差異,因此我認為會真心悔過的應該不多,在價值觀上他們是另外一個世界的人了

吾心有戚戚焉
我曾經當過少年犯的諮詢輔導員,在眾多個案中,造成此種偏差的價值觀,大部分的責任,是來自於家庭所給予的偏差觀念.
案例:87年X月X日 北市某分局內坐著一位長相斯文卻犯下強姦案被捕,且一臉若無其事表情的少年,此少年何以一幅若無其事表情呢,因為其父母親正在以意正詞嚴的表情與語氣對員警說:
都是那女孩子穿著太暴露,又一直盯著我兒子看,我兒子認為那女孩子,對他有意思,才會跟他"作朋友"
...能被我兒子看上,是那女孩子的福氣呢.

看到此處我對請我來此的巡佐說,此少年已無藥可救.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此少年從小到現在皆受到以自我為思考中心的教育,本性已難以挽回.

士林之狼再進校園不過是"引狼入室"罷了!
狂人
神人
文章: 1121
註冊時間: 2001-02-05 08:00
來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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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犯通常都有些精神方面的問題,跟他們相處再一起就會發現他們的想法和一般人有所差異,因此我認為會真心悔過的應該不多,在價值觀上他們是另外一個世界的人了

吾心有戚戚焉
我曾經當過少年犯的諮詢輔導員,在眾多個案中,造成此種偏差的價值觀,大部分的責任,是來自於家庭所給予的偏差觀念.
案例:87年X月X日 北市某分局內坐著一位長相斯文卻犯下強姦案被捕,且一臉若無其事表情的少年,此少年何以一幅若無其事表情呢,因為其父母親正在以意正詞嚴的表情與語氣對員警說:
都是那女孩子穿著太暴露,又一直盯著我兒子看,我兒子認為那女孩子,對他有意思,才會跟他"作朋友"
...能被我兒子看上,是那女孩子的福氣呢.

看到此處我對請我來此的巡佐說,此少年已無藥可救.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此少年從小到現在皆受到以自我為思考中心的教育,本性已難以挽回.

士林之狼再進校園不過是"引狼入室"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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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父母一起砍了吧。 如果我是那傢伙的父母,不等警察,我自己先砍了那畜生再說...[adds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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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09 01:23 被 狂人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CUCUBIRD
神人
文章: 232
註冊時間: 2001-05-04 08:00
來自: M7788號星球

文章 CUCUBIRD »

to 狂人
台灣好像沒有核子彈耶!!
還是拿來做生化武器的試驗體好了...
注入九十九種病菌還沒死的
送...保力達B一箱
我.....就是邪惡
BlueRex
初學者
文章: 26
註冊時間: 2001-03-11 08:00
來自: Taiwan

文章 BlueR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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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我的經歷,我當兵是在看守所當兵的,所以看過的受刑人也算不少,不過到最後有一個結論.
重刑犯通常都有些精神方面的問題,跟他們相處再一起就會發現他們的想法和一般人有所差異,因此我認為會真心悔過的應該不多,在價值觀上他們是另外一個世界的人了,所以說對於這些人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溝通才好,處決他們只會對親屬造成傷害,對於本人的效果有多大我是抱持著懷疑的態度.
不過我覺得與其長期監禁還不如精神治療的效果來的好,如果藥物能控制一個人的暴力行為,那麼就要強迫他服藥,這樣才有所幫助.連藥物都控制不了的那就靠大家集思廣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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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看守所的戒護士,所以cosworth兄你說的我也是感同身受,那些關在舍房裡的傢伙沒有一個是真心悔改自己所犯下的各種案件,像吸毒的,它還覺的自己被關在那邊很委曲,姦殺的,表現出一臉可憐樣,像這些人我很不明白為何會有人去同情它們,為它們求情?寫到這裡,心中當出看到這些"爛泥"時所生起的怒火又燃燒起來!
cosworth兄你也是戒護士呀!是那一個看守所呢?
藍色琉璃海
神人
文章: 541
註冊時間: 2001-01-07 08:00
來自: 北縣的某個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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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藍色琉璃海 »

其實罵完之後
會有一種無力感

台灣的法律其實大部分都已經夠重
問題是"執行不力"
以這兩天的新聞狗仔偷拍藝人雜交Party為例
姑且不論那些藝人是否行為正當
那些狗仔明明就觸犯了刑法民法以及憲法
但是卻沒人敢去招惹他們
悲悲悲
如果可以的話我要搬去月球,火星
氧氣用盡為止
GETTA
初學者
文章: 48
註冊時間: 2001-06-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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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命賠一命....有這麼嚴重嗎??
酒醉駕車撞死人...
民事賠個千來萬再說
刑事另計...
沒錢...房子車子存款...
還不夠...以後的薪資所得....
強暴就有點麻煩...
把牠閹了萬一會變的更變態....
終身監禁...浪費稅金
槍斃...痛一下就沒了....
拿來做活體解剖...那個醫生敢做...
拿來當生化武器的實驗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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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y
初學者
文章: 3
註冊時間: 2001-08-13 08:00

文章 taky »

聽說現在監獄都人滿為患,如果多判一些死刑就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了。
雖然說一些罪犯會有錯誤的觀念,並非他們的錯,但是如果不能改過,實在有必要讓他們回收去當肥料。
總之,死才是終極的解脫啦!
滷蛋
大師
文章: 167
註冊時間: 2001-03-07 08:00
來自: 宜蘭市

文章 滷蛋 »

真意外! 看了大夥的討論都是一面倒的認定這類犯人是十惡不赦之人.
如果你是"衛道人士", 以下的言論可能會令你大發脾氣, 拜託, 心平氣和的看完, 不然就別看了....
站在我個人的情感上, 我想我也會與大夥一樣十分的排斥(因為我也有軟弱阿!)......., 但是在基督教的信仰裡, 基督徒愛(關心)人卻是應該的.
我沒有見過這樣的人, 我也不敢保證面對這些人的時候我會或不會接納他們, 但是我記得聖經上有段話提到: "日頭照義人, 也照罪人". 不是只有好人才可以得道升天, 罪人也是人, 只要他還在這世界, 他就還是有被關心的權利, 誰能說自己沒有犯罪呢? 可能小到說謊, 大到強姦或殺人!
聖經另一處提到一件事(我印象中的敘述, 詳情要看聖經), 有一些猶太人帶著一個犯姦淫(類似現代的妓女)的女人去見耶穌, 問耶穌說:夫子, 這女人...(敘述犯罪的事實), 我們是不是應該要用時頭打死她(這是當時猶太律法的規定), 耶穌想了想, 反問他們: 你們當中有哪一個人沒有犯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死她! 這些猶太人一個個的走了, 現場只留下那個女人與耶穌, 因為沒有人不犯罪.
國家該有的法律是國家制定的, 其中考慮許多的因素, 不可否認, 這中間也有所謂的政客過分強調人權等等...... 只是我們在想要如何致這些 "罪人" 於死地時, 可要先想想各位看官是否已經無罪了......, 在這些罪人還沒悔改之前就義憤填膺地毀了他們, 他們連人可以悔改的基本權利都沒有, 小心我們可能會成為殺死(靈魂)這些人的兇手!
或許已經有人看不下去, 可能認為我一味為這些十惡不赦的人辯護.
被害人呢? 雖然我週遭並沒有這些人, 我也無從體會, 但是我可以確定這些被害人也是需要更多的關懷與體諒, 否則這樣的傷害不但害了被害人的一生, 也連帶影響他週遭環境的人.
我不相信罪人的一生都是罪惡, 我相信多一點的關心 (不論直接面對或間接表達) 終究能改變其一生的! 當然, 這中間牽涉一些心理或精神層面的問題, 這些問題留給專業的治療師來判斷, 我想我能做的是......多一點的關心吧!!
基本上, 我不太喜歡假設性的問題, 因為我連明天會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14 11:40 被 滷蛋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salfon
大師
文章: 162
註冊時間: 2001-01-07 08:00
來自: 無聊人的精神病院

文章 salf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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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意外! 看了大夥的討論都是一面倒的認定這類犯人是十惡不赦之人.
如果你是"衛道人士", 以下的言論可能會令你大發脾氣, 拜託, 心平氣和的看完, 不然就別看了....
站在我個人的情感上, 我想我也會與大夥一樣十分的排斥......., 但是在基督教的信仰裡, 基督徒愛(關心)人卻是應該的.
我沒有見過這樣的人, 我也不敢保證面對這些人的時候我會或不會接納他們, 但是我記得聖經上有段話提到: "日頭照義人, 也照罪人". 不是只有好人才可以得道升天, 罪人也是人, 只要他還在這世界, 他就還是有被關心的權利, 誰能說自己沒有犯罪呢? 可能小到說謊, 大到強姦或殺人!
聖經另一處提到一件事(我印象中的敘述, 詳情要看聖經), 有一些猶太人帶著一個犯姦淫(類似現代的妓女)的女人去見耶穌, 問耶穌說:夫子, 這女人...(敘述犯罪的事實), 我們是不是應該要用時頭打死她(這是當時猶太律法的規定), 耶穌想了想, 反問他們: 你們當中有哪一個人沒有犯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死她! 這些猶太人一個個的走了, 現場只留下那個女人與耶穌, 因為沒有人不犯罪.
國家該有的法律是國家制定的, 其中考慮許多的因素, 不可否認, 這中間也有所謂的政客過分強調人權等等...... 只是我們在想要如何致這些 "罪人" 於死地時, 可要先想想各位看官是否已經無罪了......, 在這些罪人還沒悔改之前就義憤填膺地毀了他們, 他們連人可以悔改的基本權利都沒有, 小心我們可能會成為殺死(靈魂)這些人的兇手!
或許已經有人看不下去, 可能認為我一味為這些十惡不赦的人辯護.
被害人呢? 雖然我週遭並沒有這些人, 我也無從體會, 但是我可以確定這些被害人也是需要更多的關懷與體諒, 否則這樣的傷害不但害了被害人的一生, 也連帶影響他週遭環境的人.
我不相信罪人的一生都是罪惡, 我相信多一點的關心 (不論直接面對或間接表達) 終究能改變其一生的! 當然, 這中間牽涉一些心理或精神層面的問題, 這些問題留給專業的治療師來判斷, 我想我能做的是......多一點的關心吧!!
基本上, 我不太喜歡假設性的問題, 因為我連明天會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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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個問題原本就是假設性的(虛擬的),不論是贊成還是反對的人本身就都帶有一定的假設。

然而,誰有權利要求其他人以自身的安全來為他人作保?神(宗教)嗎?要是這種東西有用,人類就不需要法律了,法律的用途即是強制性的要求人遵守一定規範,而且是很低的規範(遠低於道德之要求),更何況今天討論的人他的罪行非是因生活上之不得已而犯下,在這樣的情形之下,這名再生人(討論一開始的定位)受到的歧視是來自他本身的罪行,而罪行來自於他自身約束力不足,造成對於他人安全上之顧慮,這能怪誰?不是每個人都有義務以自身安全去賭一個對自己無約束力的人的未來。
對抗怪獸時
要注意
別讓自己也成了怪獸
窺伺深淵時
深淵也正窺伺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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