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有原版 CD,到底能不能備份.....?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PolyRu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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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廠商的觀點,客戶買別人盜跟自己盜結果都是一樣的---廠商賺不到錢
我不認為買盜版和去租來燒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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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供出租這個行為跟販賣這個行為比起來,基於出租需要的代價較少,本身就已經是減少收入的作法,要求出租權利金就是彌補的方式。以理想的狀況來看,每個人若都只把重製品供自己使用,廠商的利益根本不會因為這種重製行為而有所損失,想要看的人一樣只有去租或是購買這兩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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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產品都是建立在同時間只有一份能使用的觀點上,所以呢....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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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只限定一份,要看該產品有沒有規定,而且大部份的規定都是限制僅該被授權者使用,在被授權者是個人的情況下,就算重製,同一時間也不見得會有一份以上在使用。
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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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供出租這個行為跟販賣這個行為比起來,基於出租需要的代價較少,本身就已經是減少收入的作法,要求出租權利金就是彌補的方式。以理想的狀況來看,每個人若都只把重製品供自己使用,廠商的利益根本不會因為這種重製行為而有所損失,想要看的人一樣只有去租或是購買這兩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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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就是有人想收藏卻不想買,對廠商來說,合理的消費指的是購買或租,租所付出的租金是<font color=red>有期限</font>的租借,而不是供人複製永久觀賞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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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you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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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事實上供出租這個行為跟販賣這個行為比起來,基於出租需要的代價較少,本身就已經是減少收入的作法,要求出租權利金就是彌補的方式。以理想的狀況來看,每個人若都只把重製品供自己使用,廠商的利益根本不會因為這種重製行為而有所損失,想要看的人一樣只有去租或是購買這兩種選擇。</FONT><!-- BBCode Quote End -->

看過了才想收藏的人不在少數吧....
真要租來燒,乾脆叫MS也開一家出租店算了
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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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只限定一份,要看該產品有沒有規定,而且大部份的規定都是限制僅該被授權者使用,在被授權者是個人的情況下,就算重製,同一時間也不見得會有一份以上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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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租借的東西人家並不授權複製....
至於自行購買的當然就遵照人家的版權說明啦
PolyRu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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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就是有人想收藏卻不想買,對廠商來說,合理的消費指的是購買或租,租所付出的租金是<font color=red>有期限</font>的租借,而不是供人複製永久觀賞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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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很抱歉,現行的法律並沒有這麼規定,若是依法行事,對該出租物是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自己留底。

以我自己來說,我想收藏就會去購買,租來的影片我是不會去留,請不要因為我以上的觀點對本人有不當的懷疑,謝謝。 :D
PolyRu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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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租借的東西人家並不授權複製....
至於自行購買的當然就遵照人家的版權說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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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上面才會問當定型化規約與法律鄉違背的時候,法律上的觀點是什麼? :-.-:
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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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很抱歉,現行的法律並沒有這麼規定,若是依法行事,對該出租物是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自己留底。

以我自己來說,我想收藏就會去購買,租來的影片我是不會去留,請不要因為我以上的觀點對本人有不當的懷疑,謝謝。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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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會作,但是不代表整個社會不會......
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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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上面才會問當定型化規約與法律鄉違背的時候,法律上的觀點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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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我不清楚,但於情理上應該要為廠商著想,依廠商的規定...
法律很死,要怎麼辯要看個人

總歸一句話:真的想要,當然要去買,想貪小便宜省錢大可不必

對了,第51條到底說允許個人使用的複製是指啥?自己買的還是公共品亦可?我記得現在不是連系上辦公室都不能影印報紙和雜誌了嗎?若是圖書館可以還說的過去,但是出租店是屬於私人的東西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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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6 00:25 被 天地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PolyRu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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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會作,但是不代表整個社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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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我同意,但是您並沒有回答我上面提到的問題。若是該出租品上禁止複製的規約可以 override 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那我當然同意這是違法的行為。
天地
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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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我同意,但是您並沒有回答我上面提到的問題。若是該出租品上禁止複製的規約可以 override 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那我當然同意這是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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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上篇我的修改....
不過我不懂法律,可能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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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6 00:30 被 天地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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