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覺得該讓他念台大嗎?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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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FidoDido
初學者
文章: 5
註冊時間: 2001-08-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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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的人,基本上是觀念問題,把台大光環任意擴大,再強調一次,台大不等於犯罪者的清白光環,這是兩回事,台大也不是人身清白的代名詞
教育機會的公平,與法律行為,是跟根本本的兩回事,在我眼中看來,台大也只是整個教育體系的其中一環罷了,沒有必要去特別強調,我也沒聽過哪個犯罪者因犯罪而被剝奪任何學歷
教育跟法律是分開的
教育層次高跟人格、法律並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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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說 大學教育並不是基本教育..
但是他的進入造成了他人的恐荒....
大學並不是慈善事業.
大學並不是國民應盡的教育
強暴者是犯罪者但是不是所有的犯罪者
都會讓人相信會改過向善到和正常人
一樣的地步.台大只是比較有名..
所以受到了比較多的重視,還有.
台大人多,地大,女生多........
我想,不要為了反台大而反台大!
一般大學教育並不是和空中大學一樣
可以在自己家完成的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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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10 01:54 被 eeFidoDido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eeFidoDido
初學者
文章: 5
註冊時間: 2001-08-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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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現在大家發言分兩種..
一種是討論,他這個"強暴犯"該不該讓他唸大學
一種是.....他這個"犯罪者"該不該讓他唸大學
這樣的討論基本上是有點差異的
犯我們可以接受的錯事..
大家可以很容易的接受他回來
但,他是強暴很多人的人!
大家已經在討論他是不是
一個真的有悔意的強暴犯
看似是沒有..當然,大家主觀的觀點.
alllist
大師
文章: 87
註冊時間: 2001-07-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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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簡單!
法務部: 未達假釋標準....
去辦休學吧!
然後拖過休學期限就不了了之啦!

不要說我殘忍
那些傢伙當初幹壞事的時候
怎麼沒想過被害人後面的日子怎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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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的美國有某一地方
規定裡面有強姦前科的人家前要掛一牌子
牌子寫
CAUTION!!
這戶人家住著強姦犯接近者請小心

如果說強制他身上穿著有寫

CAUTION!!
本人為強姦犯接近者請小心

這些字樣的衣服才讓他去台大就讀
並不准他換掉
那我相信應該就可以很安全的...
Empire
初學者
文章: 48
註冊時間: 2001-02-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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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那我也說 大學教育並不是基本教育..
但是他的進入造成了他人的恐荒....
教育並不是慈善事業.
大學不是國民應盡的教育
強暴者是犯罪者但是不是所有的犯罪者
都會讓人相信會改過向善到和正常人
一樣的地步.台大只是比較有名..
所以受到了比較多的重視,還有.
台大人多,地大,女生多........
我想,不要為了反台大而反台大!
一般大學教育並不是和空中大學一樣
可以在自己家完成的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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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又出現一個觀念問題,
第一、教育事業的機會公平並沒有拒絕強暴犯的權力,以學校教育立場不應該在這邊多所著墨

第二、我們要討論的,是應該更往前一些,那就是台灣的法律、假釋保障問題,問題是出在此,該不該在這個時候假釋?

看到問題核心了嗎?
學校並沒有拒絕他的權利,
而是要檢討台灣的法律層面,而不是教育層面
許多人偏掉了,把關的不應該是教育單位,而應該是法律單位,懂了嗎?
狂人
神人
文章: 1121
註冊時間: 2001-02-0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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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我覺得不管他以前犯過什麼錯,只要他已表示他是真心改過就不要在爭論什麼,佛家也曾說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就是這個意思,我們的法律制度也不就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不然每個犯過錯的都要接受大家如此的歧視,他就算想改過也改不了,也許我不是受害者,我沒資格這樣說,但你們也都不是啊,我覺得應該留待時間去證明,要是他真的再犯,那他真的是該死,不要倒是我們這些人把他又逼上不歸路,那我們才該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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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有一句話:

Fool me onec,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騙了我們一次,是你不對,讓你還有機會繼續做騙我們,那是我們不對。

你要如何知道他放下屠刀了?他如果想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就送到少林寺裡面去關著吧,敢胡鬧ㄍㄟㄒㄧㄠˋ?看大力金剛掌!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 :lol:
WasteLand
神人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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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觀念問題,
您的法律常識可能需要再斟酌一下
另外,大學聯考應該不是國家考試,非國家所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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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
大學聯考作弊,等同國家考試作弊 :(
是犯法的......(我考的前一屆就改成這樣了,新聞也有報,不信你去作弊看看)
大學聯考不是國家辦的....:(

大考中心:
"大學是培育國家中堅的機構,因此大學入學制度對於國家未來的發展影響深遠,受到社會各階層普遍的關注。

我國的大學校院聯合招生始於民國43年,如此重大的招生業務,卻一直沒有常設性的機構和專任人員來辦理,無法累積試務經驗,也沒有餘力對入學制度及命題改進作長期規劃。

有鑑於此,<!--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教育部</FONT><!-- BBCode Quote End -->乃在各方建議下,協助大學校院聯合成立一個常設性的「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並於民國78年7月1日起正式展開運作。82年3月改組為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正式登記為文教財團法人。"

大考原本是教育部管的,後來才成立財團法人,把事務"委託"(就是外包)給大考中心,聯考不是國家辦的?

"自八十三學年度起,<!--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接受教育部及各大學的委託</FONT><!-- BBCode Quote End -->,彙辦大學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的相關作業,包括編製簡章、受理報名、(代審推薦資格)、辦理學科能力測驗篩選、彙送各校指定項目甄試及錄取名單等..........(略)。 "

大考中心只是"接受委託"而已...不要搞錯了 :(
短期記憶障礙 + 記憶不連貫 + 偽痴呆 + 輕微自我感消失... >///<
Empire
初學者
文章: 48
註冊時間: 2001-02-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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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中心只是"接受委託"而已...不要搞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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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是考試院「考選部」的職責
WasteLand
神人
文章: 737
註冊時間: 2001-07-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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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中心只是"接受委託"而已...不要搞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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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是考試院「考選部」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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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搬出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那已不合時宜,我們中憲課都在詌訐憲法...
應該怎麼修改才對......
西方只有三權分立
沒有考試院和監察院這鍋東東......
考選權本來就應該屬於行政院....
監察權是屬立法院.....
三權憲法互相牽制,防止出錯(只是沒效率)
五權憲法互相妥協....一路爛到底
好的憲法不在效率,而是周延.....
(中憲沒讀透精髓....:P)

另外,現在講的是實務方面.....
教育部把考試委託給大考中心代辦......
請問這不算嗎???
請問教育部是哪間公司該開的???
[adds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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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10 02:45 被 WasteLand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salfon
大師
文章: 162
註冊時間: 2001-01-0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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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的人,基本上是觀念問題,把台大光環任意擴大,再強調一次,台大不等於犯罪者的清白光環,這是兩回事,台大也不是人身清白的代名詞
教育機會的公平,與法律行為,是跟根本本的兩回事,在我眼中看來,台大也只是整個教育體系的其中一環罷了,沒有必要去特別強調,我也沒聽過哪個犯罪者因犯罪而被剝奪任何學歷
教育跟法律是分開的
教育層次高跟人格、法律並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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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反對的人,基本上是觀念問題,把台大光環任意擴大",這是啥話呀,兄台是都不聽別人說話的嗎?今天在這裡討論的人根本就不是為了台大二字在討論。只有你才是滿嘴的台大台大吧。

還有,不要隨便幫人戴上預設立場(而且還是你自己生出來的),再指責他人。

第二,教育機會的公平和法律行為絕對不是兩回事,至少當你被褫奪公權及服刑的時期,就失去了要求受教育的機會。

還有這個論點跟學歷的剝奪是完全的不相干。
對抗怪獸時
要注意
別讓自己也成了怪獸
窺伺深淵時
深淵也正窺伺著你
WasteLand
神人
文章: 737
註冊時間: 2001-07-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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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教育機會的公平和法律行為絕對不是兩回事,至少當你被褫奪公權及服刑的時期,就失去了要求受教育的機會。
還有這個論點跟學歷的剝奪是完全的不相干。
</FONT><!-- BBCode Quote End -->
沒錯,這位Empire老兄一直模糊這個焦點,被褫奪公權期間,根本沒有要求受教育的權利,因為你犯了錯正在受罰服刑,在褫奪公權失效前,本來就沒資格報考...
短期記憶障礙 + 記憶不連貫 + 偽痴呆 + 輕微自我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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