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宿舍被抄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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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flin
初學者
文章: 25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文章 elflin »

其實現在那14個倒楣學生有個解決方法,看他
還記得電腦中有什麼中文流行歌曲MP3,
快去照單買正版音樂CD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敗家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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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justthinking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知道事情始末不等於知道檢察官手邊擁有的證據...
</FONT><!-- BBCode Quote End -->

檢察官手邊擁有的證據.....首先要是知道事情始末的話
就會知道檢察官到底沒收了些什麼..是在怎樣情況下沒收的..
然後今天新聞也有報導了那十四台電腦裡面有些什麼"違反著作權法"的檔案...

<!-- BBCode Start --><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r ... 53,00.html" TARGET="_blank">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r ... 00.html</A><!-- BBCode End -->[addsig]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23:19 被 justthinking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雲 亦塵
大師
文章: 80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來自: 天外天,洞內洞

文章 雲 亦塵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不算非法搜索...雖然有些缺失,但也還是合法的...之前也說過,檢察官親自到場,沒有搜索票也無妨,所以...ㄟ...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又怎麼知道檢察官手邊有什麼證據?又怎麼知道我們得到的情報可信度多少?其實我們在這裡講這麼說,最多也只是在表面情報上做文章,別忘了我們都不知道內幕,即使媒體也無法得知真正的詳情。我想,在批評之前,應該先想想我們知道多少?如果得到的情報本身就不完整,又怎麼有資格批評人家?
其實這是我家長官的看法...我認同就是了:P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廿二條規定
:「對於被告之外第三人之身體、物件及住宅或
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應扣押之物存
在時為限,得搜索之。」

如果檢察官懷疑你家的電腦有MP3
但手上又沒有確切的證據
接了一封匿名信就認定你是嫌犯
進入你家搜索發現電腦有MP3然後扣押
這只是有缺失而已嗎?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23:21 被 雲 亦塵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雲 亦塵
大師
文章: 80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來自: 天外天,洞內洞

文章 雲 亦塵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單單重製這個行為還不構成犯罪,問題就出在重製之後要幹嘛呀∼∼>_<假設我沒記錯的話...知道那是盜版商品還是買了的話,一樣違法...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可是沒聽過一般人持有盜版CD被判刑的(除非販賣)
難怪台灣盜版抓不完... :-.-:
天毅
神人
文章: 569
註冊時間: 2001-01-10 08:00
來自: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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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天毅 »

我覺得蠻奇怪的,很多人都認為『下載mp3』是犯法的,到底是犯了哪些法呢?還是只因為『心理感覺』犯法的呢?

mp3檔案格式,一堆舊法案應該根本不適用吧,mp3是一種檔案格式,並非實質的東西,不應該會有重製罪等等的問題產生,就有如文字的傳播一般。

mp3等等如果沒有一個特別法來管制硬要套用舊有法案來將他定罪實在說不過去吧?!
頭像
kouyoumin
神人
文章: 1612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來自: 中正紀念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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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kouyoumin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花三百元買一張專輯只為了一首主打歌~~其他九首都垃圾~~~</FONT><!-- BBCode Quote End -->

不知為什麼台灣唱片公司很少出單曲CD,一兩首歌賣250不是比十首歌賣350好賺多了嗎?
大家也買的高興....(跑單幫的日本CDS一片3.4百也沒聽過有人嫌)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敗家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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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justthinking »

看一下這則報導吧..

<!-- BBCode Start --><A HREF="http://news.kimo.com.tw/2001/04/13/soci ... 90172.html" TARGET="_blank">http://news.kimo.com.tw/2001/04/13/soci ... 72.html</A><!-- BBCode End -->
Gomi
神人
文章: 475
註冊時間: 2001-02-24 08:00
來自: 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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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Gomi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可是沒聽過一般人持有盜版CD被判刑的(除非販賣)
難怪台灣盜版抓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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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過並不是沒有啊...
著作權法第87條-第二款<B>有左列情形之一.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而散佈或...(略)...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B>
明知盜版還買,就觸法囉...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Gomi
神人
文章: 475
註冊時間: 2001-02-24 08:00
來自: 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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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Gomi »

喔喔喔∼
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B>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B>
天地
神人
文章: 1244
註冊時間: 2001-01-03 08:00
來自: 東大畢業生

文章 天地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不知為什麼台灣唱片公司很少出單曲CD,一兩首歌賣250不是比十首歌賣350好賺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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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的都是日本過來台灣重製的居多,一片約100左右,我認為相當合理了說
250或許會有人認為太貴了吧\r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大家也買的高興....(跑單幫的日本CDS一片3.4百也沒聽過有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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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少數人會買的東西,似乎不是影響很大...

記得以前有人說過台灣人比較不能接受一張唱片只有一兩首歌,所以台灣都不出單曲的。(但是我存疑,畢竟沒試探過市場)
相反地,日本都是慢慢地出單曲,單曲夠出專輯了就出專輯,這樣每首都是認真製作的東西,如果台灣也能有這種覺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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