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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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X
- 大師
- 文章: 69
- 註冊時間: 2001-01-0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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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ayX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說了那麼多,總歸一句話:『憑什麼搜查?憑什麼沒收私人資料』,那些贊成搜查的網友們能夠回答嗎?</FONT><!-- BBCode Quote End -->
我並不完全贊成這樣的搜索行為,其中確實有許多缺失存在。但如果成大學生真的有營利行為,就是犯法,搜索的缺失是該被追查,但並不代表因此查出的違法行為,就該被合法化。我知道,如果電腦裡有MP3就被扣押,的確是很詭異的行為沒錯。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以行動來抗議吧...發動全台學生拒買國語CD活動...
一方面表達大家對於唱片素質低落的現況..
一方面表達我們對那些因為MP3而惹上官司的成大學生的支持!!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對不起...我總覺得這兩者之間沒有什麼關聯耶...@_@(爆)
重申我的觀點好了,剛剛沒有講的很清楚...<B>MP3無罪,自我收藏無罪,為了營利燒錄光碟才是犯法的行為。</B>
成大學生沒有所謂的營利行為 因為被抓的有幾個
上課還坐在我附近 而且如果有人敲你宿舍門問你
有沒有mp3 你說有 這樣你的電腦就被抄走
中X電子報就說你"人贓俱獲" "燒錄非法軟體"
下載mp3一定是違法 可是檢察官這樣惡搞
就是對的嗎?? 真的被這幾天亂說的媒體惹的很不爽
哼~~以為成大的學生一定會好欺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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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A
- 神人
- 文章: 551
- 註冊時間: 2001-01-06 08:00
- 來自: 3D紙模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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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JJA »
經著作權擁有人同意而散播的MP3才是合法的...
像ETTV的網站上就有數十首MP3供人下載,
因為他們經過唱片公司的同意及授權。
&某個軒轅劍的網站也是,
他們也是在經由大宇DOMO小組的同意後,
才放MP3於站上供人下載。
合法非法下載或供人下載差別在此。
在討論了這麼多後,
不知大家是有有得到什麼教訓呢?
裝抽取碟!?
開始買正版!?[adds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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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22:15 被 JJA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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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mi
- 神人
- 文章: 475
- 註冊時間: 2001-02-24 08:00
- 來自: 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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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Gomi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從光碟or網路下載MP3到硬碟,叫做重製
犯了著作權法的重製罪
而盜版CD只要交易時沒被抓到就沒罪,因為重製的不是我們...
是這樣嗎?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單單重製這個行為還不構成犯罪,問題就出在重製之後要幹嘛呀∼∼>_<假設我沒記錯的話...知道那是盜版商品還是買了的話,一樣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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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
- 初學者
- 文章: 6
- 註冊時間: 2001-04-13 08:00
- 來自: TAIPEI
文章
由 km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那報導裡有提倒是製作成 CD 來販賣. 如果是這樣而被抓, 那是活該
* 999
以前我就聽到不少大學生研究生利用學校內的燒錄機燒補帖來賣
其實不只大學因包含專科以上才對都有人在燒錄機燒補帖來賣
還有在光華商場抓不勝抓的補帖
</FONT><!-- BBCode Quot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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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y
- 神人
- 文章: 415
- 註冊時間: 2001-01-12 08:00
- 來自: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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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dy »
這樣好了,IFPI和唱片公司要把本錢撈回來,就請警察做一次全台搜索,只要做,告一告,相信就可以把多年賣不好的業績一次賺回,最後,他們會說:歡迎盜版.....
反正黑和金,都是政治下的產生物,和盜版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加上自己歌難聽,難聽就算的,有哪張能超過50分鐘
搞不好連40分鐘都不到....說真的,看到MP3站常寫說:
請於24小時內刪除,不知道這說辭能否讓成大那些學生脫罪....
即將體驗兩年台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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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mi
- 神人
- 文章: 475
- 註冊時間: 2001-02-24 08:00
- 來自: 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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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Gomi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成大學生沒有所謂的營利行為 因為被抓的有幾個
上課還坐在我附近 而且如果有人敲你宿舍門問你
有沒有mp3 你說有 這樣你的電腦就被抄走
中X電子報就說你"人贓俱獲" "燒錄非法軟體"
下載mp3一定是違法 可是檢察官這樣惡搞
就是對的嗎?? 真的被這幾天亂說的媒體惹的很不爽
哼~~以為成大的學生一定會好欺負嗎??
</FONT><!-- BBCode Quote End -->
我所有的情報也沒告訴我那些學生違法啦...<FONT COLOR=RED>等等.我應該沒寫出那些學生違法的說辭吧?(汗)(希望我沒有出現這樣的錯誤)</FONT>來來來∼我再說一次∼如果因為這人電腦裡有mp3,就說他違法的話,這點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沒錯!
媒體也不該為了搶新聞&趕速度而撰寫不實的報導,這部分是檢方和媒體的錯。
只是我在想,現在哪有檢察官敢這麼草率的辦案呢?該不會也是...也是媒體寫出來,經過渲染之後的結果吧?!(爆)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22:22 被 Gomi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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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亦塵
- 大師
- 文章: 80
-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 來自: 天外天,洞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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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雲 亦塵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搜索的缺失是該被追查,但並不代表因此查出的違法行為,就該被合法化</FONT><!-- BBCode Quote End -->
如果能證明檢察官搜索有缺失,那就是非法搜索
非法搜索得到的證據不能用於法庭上
也就是沒有證據能起訴那些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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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mi
- 神人
- 文章: 475
- 註冊時間: 2001-02-24 08:00
- 來自: 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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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Gomi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如果能證明檢察官搜索有缺失,那就是非法搜索
非法搜索得到的證據不能用於法庭上
也就是沒有證據能起訴那些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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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非法搜索...雖然有些缺失,但也還是合法的...之前也說過,檢察官親自到場,沒有搜索票也無妨,所以...ㄟ...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又怎麼知道檢察官手邊有什麼證據?又怎麼知道我們得到的情報可信度多少?其實我們在這裡講這麼說,最多也只是在表面情報上做文章,別忘了我們都不知道內幕,即使媒體也無法得知真正的詳情。我想,在批評之前,應該先想想我們知道多少?如果得到的情報本身就不完整,又怎麼有資格批評人家?
其實這是我家長官的看法...我認同就是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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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mi
- 神人
- 文章: 475
- 註冊時間: 2001-02-24 08:00
- 來自: 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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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Gom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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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實情的人不少吧...
成大的BBS上面就有很完整的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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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事情始末不等於知道檢察官手邊擁有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