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宿舍被抄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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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h
神人
文章: 327
註冊時間: 2001-01-09 08:00
來自: 天外魔境

文章 Hwh »

看到今天的一堆新聞
真是不知道該說甚麼了...
直想告訴這些在唱片公司的高層
"在努力抓盜版的同時..
也請努力提升自己音樂產品的水準"
--------------------------------------
這次去叫春.真是收穫良多.
狂人
神人
文章: 1121
註冊時間: 2001-02-05 08:00
來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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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狂人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狂人兄
你動不動就說老子,狗屁不太好吧
你可以發表你對事情的看法
也可以不同意我的意見和看法
但請不要將這地方弄髒好嗎
我很喜歡這地方的
這些同學電腦內有什麼東西,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mp3的東西未必違法不錯
但你也不能擔保說這些東西一定合法吧
麻煩請不要說髒話好嗎
</FONT><!-- BBCode Quote End -->

>至於盜版光碟或mp3是否違法,大家心知肚明

我就是看到你上面這句話就氣,你沒有能力證明違法,那就是無罪... 沒有好的證據,這樣胡亂扣留東西算啥?

人權與版權哪個輕哪個重?你說啊?這種混蛋式的搜索在美國之類的國家可能不只證據無效 (非法取得),反而你們會被告死...

至於證據是不是非法取得,大家心知肚明。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 :lol:
Maple
神人
文章: 325
註冊時間: 2001-01-21 08:00

文章 Maple »

>這種混蛋式的搜索在美國之類的國家可能不只證據無效 (非法取得)

發生地點在台灣嘛 ... 國外真的自由多了 ...
一堆同學在賣大麻都沒事 - -"

我想大家一直在這罵來罵去也沒用
真的想幫那些學生忙的話 ... 不如想個實際的辦法吧

現在罵的人一堆 ... 全部人都去陳情不是很好 ?
MILKCAR
初學者
文章: 14
註冊時間: 2001-01-09 08:00

文章 MILKCAR »

個人有幾點質疑
有沒有大大可以回答
1.我把廣撥電臺撥放的歌曲
用錄音帶錄下來犯不犯法?
2.我再把錄音帶轉成MP3犯不犯法?
3.我直接把廣撥電臺撥放的歌曲轉成MP3犯不犯法?
4.為何大學生有極高比例利用學術網路下載MP3
教育部都沒人在管
沒人要為此負責嗎?
5.匿名就能檢舉 就會被受理?
可惡!我要檢舉中華電信涉嫌詐欺!
6.怎麼不把有用MP3的成大生通通抓起來?


我好無聊
Maple
神人
文章: 325
註冊時間: 2001-01-21 08:00

文章 Maple »

>但請不要將這地方弄髒好嗎
>我很喜歡這地方的
>2 供犯罪所用之物
>這些硬體是供犯罪所用之物,mp3總不會不用電腦>自已翻製mp3吧"


以下純屬個人言論,
如有跟事實雷同之處請自動忽略 ~

真是難為你了, 照你的講法 ...
某版的 數位音訊處理 (討論MP3、WAV、MIDI、WMA甚至其他數位音訊的播放、製作、轉換等。 )
全是在討論 "2 供犯罪所用之物 " 的地方
還要你去喜歡這裡, 嗯 ......真是為難你了
喵男孩
初學者
文章: 22
註冊時間: 2001-03-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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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喵男孩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發生地點在台灣嘛 ... 國外真的自由多了 ...
一堆同學在賣大麻都沒事 - -"

我想大家一直在這罵來罵去也沒用
真的想幫那些學生忙的話 ... 不如想個實際的辦法吧

現在罵的人一堆 ... 全部人都去陳情不是很好 ?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台灣也是個法制社會, 該爭取自己的權益就該爭回來.
要幫那些同學脫身的方法簡單啊.. 借cd給他們去把電腦贖回來囉.. 說不定還沒事呢.. :D
頭像
Barlos
神人
文章: 1838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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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Barlos »

看到 <b>IFPI下周提告訴 14名成大學生列被告</b>, 這就真的小題大作. 於法上雖說不對 (大部分的人應該是下載來聽, 很少自壓自聽), 但是真正在賣 MP3 or 其他補帖商不去抓, 這真的本末倒置, 在說, 我不信沒管道, 毫無線索.

<b>基本上刑事司法體系是<font color=green>滿被動的</font></b>: 台灣真可悲 :-.-:

關於那些同學電腦裡所用的軟體, 我想大部分也是非法使用, 如果其他的也來參一腳, 對他們真的很不好. 如果此事真的只是為將來的 301 而鋪路, 那台灣還是只有一句話, <font color=red>可悲</font>.

微軟內部長久以來也為了要不要抓一般使用者非法使用軟體. 一直都是不抓那派稍優勢. 也因為這樣, 微軟現在才有這樣的 $$$.

軟體的流通, 有其正負面的影響. 一味的想賺錢, 打壓盜版, 通常只會讓自己毀滅.

關於目前唱片, 不少 CD 通常不到一半好聽的歌 (精選集例外, 翻了在來刮消費者一層皮), 價錢又不算便宜, 這也令消費者反彈.

to <b>ealsync666</b>
張貼留言時, 請看 <font color=green><b>BBCode</b></font>, 你可以用 <b>quote</b>

這討論區可以使用 HTML Code. :)
Maple
神人
文章: 325
註冊時間: 2001-01-21 08:00

文章 Maple »

>借cd給他們去把電腦贖回來囉.. 說不定還沒事呢..

也說不定會更糟
Tiberius
神人
文章: 931
註冊時間: 2001-01-03 08:00

文章 Tiberius »

講真的有許多音樂是沒有受到著作權保護的。\r

據我所知,像我們之中有些人常聽的日本動漫音樂就因為發行公司的關係,而只受到日本國內的著作權法保護,在國外就不受到保護了... 所以台灣現在有一堆「台版 CD 供應商」可以大搖大擺的出版海賊版 CD 而不受到法律制裁。

對於這種原本就是海賊版的音樂,轉成 MP3 丟在硬碟裡聽,甚至放到網路上提供下載都沒有違法吧! (雖然道義上,仍然強烈建議去郵購原版 CD)

IFPI 或許得先看看那些被告電腦中的 MP3 是不是有他們的著作物,如果沒有的話,就糗大了... 不僅告不成,搞不好還會被反告毀謗呢 :P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17:34 被 LukeLo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Galahad
大師
文章: 105
註冊時間: 2001-01-1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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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Galahad »

嗯嗯..打個岔..
>>某版的 數位音訊處理 (討論MP3、WAV、MIDI、WMA甚至其他數位音訊的播放、製作、轉換等。 )
>>全是在討論 "2 供犯罪所用之物 " 的地方
這是指???
不要這樣嘛..
是我反應過度嗎?為什麼聽到這種話我也會覺的很不平呢???
還是我會錯意了??什麼叫"供犯罪所用物"??
如果要這樣說..那中環在生產可供記錄的空白CD片又算什麼?
那 Internet又算什麼??一堆人利用它來ooxx(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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