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Code Start --><A HREF="http://udnnews.com/NEWS/TODAYNEWS/242394.shtml" TARGET="_blank">http://udnnews.com/NEWS/TODAYNEWS/242394.shtml</A><!-- BBCode End -->[addsig]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13:37 被 Justice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成大宿舍被抄
版主: DearHoney
真有趣..
建議那14位成大學生要不要順便也告一下台南地檢署侵犯人權..
要來玩就玩大一點的..
<!-- BBCode Start --><A HREF="http://ctnews.kimo.com.tw/2001/04/13/forum/247516.html" TARGET="_blank">侵害著作權與人權 孰輕孰重?(Chinatimes.com)</A><!-- BBCode End -->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13:53 被 喵男孩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建議那14位成大學生要不要順便也告一下台南地檢署侵犯人權..
要來玩就玩大一點的..
<!-- BBCode Start --><A HREF="http://ctnews.kimo.com.tw/2001/04/13/forum/247516.html" TARGET="_blank">侵害著作權與人權 孰輕孰重?(Chinatimes.com)</A><!-- BBCode End -->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13:53 被 喵男孩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IFPI也提出告訴了
http://ctnews.kimo.com.tw/2001/04/13/re ... 47789.html
我覺得IFPI也真是白爛...
罪魁禍首上游的壓片工廠,夜市小販不去抓不去告
挑學生下手有屁用...
老虎不敢打,蒼蠅倒是拍的蠻大聲的...
http://ctnews.kimo.com.tw/2001/04/13/re ... 47789.html
我覺得IFPI也真是白爛...
罪魁禍首上游的壓片工廠,夜市小販不去抓不去告
挑學生下手有屁用...
老虎不敢打,蒼蠅倒是拍的蠻大聲的...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我是在警界服務
單就我們單位來說去年一年就取締了市價十數億的盜版光碟(你沒看錯,真的是十數億)
不過為何現在盜版光碟如此之多呢
理由很簡單
法律規定處罰太輕
刑事上大多判緩刑
主要是靠民事上被害人可要求賠償
理論上可讓人傾家當產
但是會賣盜版光碟的人
大多是社會上的窮人
被盜版的公司根本要不到錢
</FONT><!-- BBCode Quote End -->
數十億?很簡單啊... 高價位的軟體幾套就有了... 美金一百萬的軟體多拷幾次就可以有所謂的 "市價" 數十億台幣了...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各位如果覺的有違法的情事想報案
歡迎
如果懷疑有包疪,吃案等情事
現在有報案三聯單
報案者手上也會有一份單據
將來各位的報案紀綠也會上網,事實上現在有一部份已經開放查詢
如果有問題可向署督察室或向調查局檢舉
但是請不要動不動就抹黑人好嗎
至於盜版光碟或mp3是否違法,大家心知肚明
今天大家把這種舉動合理化
所持的理由不過是這只是小事,為什麼你們不去捉大事,似乎不夠充份吧
</FONT><!-- BBCode Quote End -->
這是啥狗屁?沒錯,我就說你上面說 MP3 合法非法的事情是狗屁!
我電腦中的 MP3 是我自己買合法原版 CD 壓縮起來的,老子懶得每次要換人唱歌就要去找 CD... 我把 CD 壓縮成 MP3 來自己聽有啥不對?我的 CD 也全部都在我的手上,這有啥非法可言?
看到 MP3 就抓,這是白癡的動作,我手邊也有遊戲裡面音效全部都是 MP3 格式。怎樣?裝這遊戲也非法啊?
你們要抓盜版,請... 但是少在哪裡學飆車族一般,不分青紅皂白就亂來... 他們亂砍人,上次那票人亂扣留電腦... 這種挑選方法看起來根本就沒有差別嘛...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首先基本上我不認為這是小事,台灣音樂界現在的慘狀大家該知道吧,過去一張唱片可賣幾十萬張
現在幾萬張就算大賣,再這樣下去我們只有外國歌曲和老歌可以聽了,事實上唱片界正向這條路行走,結果是創作發展在台灣活不下去,生意人總是將本逐利的,不是嗎,於是一堆老歌,精選集一直出,偷過去人的智慧
學生決對是唱片界收入的主要來源
學生盜版,唱片界就活不下去
我個人一向以為將來是專利和智慧權的世界
不尊重智慧和專利
台灣遠只是二流國家
只是廉價加工場
我想這是所有台灣的人所不願見到的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尊重智慧財產權本來就是應該的事情,但是不分青紅皂白的胡亂抓法則是不尊重人權... 不尊重人權的國家也永遠不可能列入一流國家的。
我是在警界服務
單就我們單位來說去年一年就取締了市價十數億的盜版光碟(你沒看錯,真的是十數億)
不過為何現在盜版光碟如此之多呢
理由很簡單
法律規定處罰太輕
刑事上大多判緩刑
主要是靠民事上被害人可要求賠償
理論上可讓人傾家當產
但是會賣盜版光碟的人
大多是社會上的窮人
被盜版的公司根本要不到錢
</FONT><!-- BBCode Quote End -->
數十億?很簡單啊... 高價位的軟體幾套就有了... 美金一百萬的軟體多拷幾次就可以有所謂的 "市價" 數十億台幣了...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各位如果覺的有違法的情事想報案
歡迎
如果懷疑有包疪,吃案等情事
現在有報案三聯單
報案者手上也會有一份單據
將來各位的報案紀綠也會上網,事實上現在有一部份已經開放查詢
如果有問題可向署督察室或向調查局檢舉
但是請不要動不動就抹黑人好嗎
至於盜版光碟或mp3是否違法,大家心知肚明
今天大家把這種舉動合理化
所持的理由不過是這只是小事,為什麼你們不去捉大事,似乎不夠充份吧
</FONT><!-- BBCode Quote End -->
這是啥狗屁?沒錯,我就說你上面說 MP3 合法非法的事情是狗屁!
我電腦中的 MP3 是我自己買合法原版 CD 壓縮起來的,老子懶得每次要換人唱歌就要去找 CD... 我把 CD 壓縮成 MP3 來自己聽有啥不對?我的 CD 也全部都在我的手上,這有啥非法可言?
看到 MP3 就抓,這是白癡的動作,我手邊也有遊戲裡面音效全部都是 MP3 格式。怎樣?裝這遊戲也非法啊?
你們要抓盜版,請... 但是少在哪裡學飆車族一般,不分青紅皂白就亂來... 他們亂砍人,上次那票人亂扣留電腦... 這種挑選方法看起來根本就沒有差別嘛...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首先基本上我不認為這是小事,台灣音樂界現在的慘狀大家該知道吧,過去一張唱片可賣幾十萬張
現在幾萬張就算大賣,再這樣下去我們只有外國歌曲和老歌可以聽了,事實上唱片界正向這條路行走,結果是創作發展在台灣活不下去,生意人總是將本逐利的,不是嗎,於是一堆老歌,精選集一直出,偷過去人的智慧
學生決對是唱片界收入的主要來源
學生盜版,唱片界就活不下去
我個人一向以為將來是專利和智慧權的世界
不尊重智慧和專利
台灣遠只是二流國家
只是廉價加工場
我想這是所有台灣的人所不願見到的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尊重智慧財產權本來就是應該的事情,但是不分青紅皂白的胡亂抓法則是不尊重人權... 不尊重人權的國家也永遠不可能列入一流國家的。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lol: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lol:
哈哈
看大家反應熱烈
我也來POPO感想吧
跟之前大家提到的一樣
為何夜市的不抓 『那我們也寫一封『匿名信』去檢舉夜市』
那他抓不抓 可憐了成大的學生阿
我電腦中也有MP3啦 多少就不用說啦
我想若是他們查阿
若我有先聽到消息 我一定先把『硬碟』幹走
若是硬碟太難幹(螺絲多)
把『顯示卡』跟『CPU』幹走
好幹你的『工程師』來幫我裝電腦阿
問有沒有 我就說沒有
不知道他有沒有權力來幫你裝電腦在開機吧
不然就是把WINDOWS幹掉
所以平常應該要有備份的習慣 哈哈
但是......我住外面 應該遇不到啦
懂法律的出來說說要怎樣逃脫這樣的事件吧
不然就是只能把MP3用隱藏檔藏起來吧
除非他的工程師真的是工程師
不然我想他應該..........
看大家反應熱烈
我也來POPO感想吧
跟之前大家提到的一樣
為何夜市的不抓 『那我們也寫一封『匿名信』去檢舉夜市』
那他抓不抓 可憐了成大的學生阿
我電腦中也有MP3啦 多少就不用說啦
我想若是他們查阿
若我有先聽到消息 我一定先把『硬碟』幹走
若是硬碟太難幹(螺絲多)
把『顯示卡』跟『CPU』幹走
好幹你的『工程師』來幫我裝電腦阿
問有沒有 我就說沒有
不知道他有沒有權力來幫你裝電腦在開機吧
不然就是把WINDOWS幹掉
所以平常應該要有備份的習慣 哈哈
但是......我住外面 應該遇不到啦
懂法律的出來說說要怎樣逃脫這樣的事件吧
不然就是只能把MP3用隱藏檔藏起來吧
除非他的工程師真的是工程師
不然我想他應該..........
-
- 大師
- 文章: 79
- 註冊時間: 2001-04-10 08:00
先向辛苦的警察伯伯致敬.....
"那?堙B那?堙A我沒這麼老,我只是作我自已的工作也沒特別辛苦"
不過說句話,您們抓的是用壓片的還是用燒片的,這個答案是很明顯的,不可能說是壓片廠壓的卻是窮人......
更何況燒錄機跟壓片機的成本根本不能相比,而且燒錄機的設計根本不能連續燒錄,抓用燒錄片的盜版,只能算「小腳」的,「大腳」的還躲在幕後逍遙咧.......
"我們全都捉,不論是燒的壓的一樣,也不管是大腳小腳只 要捉的到,再說您總不能說我們沒捉到大腳,就不能捉小腳。只要在轄區內有一件殺人案沒破之前 竊盜案全都無罪化吧"
另外,您敢說警界無敗類?這句話真的是很難聽,不過這種敗類也是所在多有吧,之前不就抓了幾個恐嚇毒蟲的警察?法官都有貪污的了,何況警察?
"這個一定有,社會上由各種不同的人,有好人也有壞人,一個人不會因為他工作的關係就由好人變成壞人吧
。就好像是假借宗教名義騙財騙色的人,總不會只因為他說"我是牧師"就變成好人,說實在的我還沒看到任何團體全都是好人的,你有嗎^^。再說我不知道警界有敗類和捉著作權法有何關係,因為團體內有壞份子我們就以不用辦事嗎?"
話說回來,雖然那個檢察官雖然動機不能不算正確,可是行動上也是缺陷多多,找的方向也不太對吧.....
看看之前我的 post,在台南火車站附近就有光明正大販賣盜版 cd 了,根本不用去檢舉,警察隨便晃晃就看得到了,可是呢?警車從旁開過去也不見兩造有何動作,只是警察走警察的,賣盜版的還是繼續賣......
連各大電腦賣場都有公開陳列盜版物了,還需要檢舉?
"基本上刑事司法體系是滿被動的,說實在的這也不是什麼大罪,講白一點處理這種案件也沒什麼積效,一般單位大都興趣缺缺,而且取證很麻煩,上次有一個單位捉到上千卷色情帶子,很高興的向檢察官報告,
警察:報告檢佐,我們捉了上千卷色情帶子
檢察官:這些和山一樣高的都是嗎
警察:是的
檢察官:你有每一卷都看嗎
警察:............
檢察官:要每一卷都看哦,理面要是有一卷沒有的話,就侵害人民的財產權,說不定會被人反告哦。
聽說那位警察在一段時間內和老婆關係冷淡^^"
就我自已的看法,這案子是有人向檢察官檢察舉而且還說出了那一間宿(不負責來說有可能是成大學生自已惡攪自已同學,動機,我不知道),說不定最後還說,我們的對話已經錄音,如果檢察官不處理的話,就要向上面告他包庇,檢察官想一想自已雖然常去成大玩,自已的老婆也是成大的,這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是想想自已的前途不處理行嗎"
另外,那個檢察官官據說也扣留了電腦,我想,違法的是裡面的盜版軟體,合法硬體(沒有非法的硬體吧?remark?)他有沒有這個權力扣押.......
"有的 有三種東西可以扣押
1 違禁物
2 供犯罪所用之物
3 因犯罪所得之物
這些硬體是供犯罪所用之物,mp3總不會不用電腦自已翻製mp3吧"
再說一句,請問您結婚沒?如果您有小孩的話,搞不好電腦裡就有盜版物.....
"我沒小孩,我不敢說自已決對不闖紅燈,不違規右轉,我不是聖人,我想沒人是,這樣說吧,少走夜路,夜路走多了早晚會遇鬼的"
最後請教各位如何打出藍色的字呢,我不會呢
"那?堙B那?堙A我沒這麼老,我只是作我自已的工作也沒特別辛苦"
不過說句話,您們抓的是用壓片的還是用燒片的,這個答案是很明顯的,不可能說是壓片廠壓的卻是窮人......
更何況燒錄機跟壓片機的成本根本不能相比,而且燒錄機的設計根本不能連續燒錄,抓用燒錄片的盜版,只能算「小腳」的,「大腳」的還躲在幕後逍遙咧.......
"我們全都捉,不論是燒的壓的一樣,也不管是大腳小腳只 要捉的到,再說您總不能說我們沒捉到大腳,就不能捉小腳。只要在轄區內有一件殺人案沒破之前 竊盜案全都無罪化吧"
另外,您敢說警界無敗類?這句話真的是很難聽,不過這種敗類也是所在多有吧,之前不就抓了幾個恐嚇毒蟲的警察?法官都有貪污的了,何況警察?
"這個一定有,社會上由各種不同的人,有好人也有壞人,一個人不會因為他工作的關係就由好人變成壞人吧
。就好像是假借宗教名義騙財騙色的人,總不會只因為他說"我是牧師"就變成好人,說實在的我還沒看到任何團體全都是好人的,你有嗎^^。再說我不知道警界有敗類和捉著作權法有何關係,因為團體內有壞份子我們就以不用辦事嗎?"
話說回來,雖然那個檢察官雖然動機不能不算正確,可是行動上也是缺陷多多,找的方向也不太對吧.....
看看之前我的 post,在台南火車站附近就有光明正大販賣盜版 cd 了,根本不用去檢舉,警察隨便晃晃就看得到了,可是呢?警車從旁開過去也不見兩造有何動作,只是警察走警察的,賣盜版的還是繼續賣......
連各大電腦賣場都有公開陳列盜版物了,還需要檢舉?
"基本上刑事司法體系是滿被動的,說實在的這也不是什麼大罪,講白一點處理這種案件也沒什麼積效,一般單位大都興趣缺缺,而且取證很麻煩,上次有一個單位捉到上千卷色情帶子,很高興的向檢察官報告,
警察:報告檢佐,我們捉了上千卷色情帶子
檢察官:這些和山一樣高的都是嗎
警察:是的
檢察官:你有每一卷都看嗎
警察:............
檢察官:要每一卷都看哦,理面要是有一卷沒有的話,就侵害人民的財產權,說不定會被人反告哦。
聽說那位警察在一段時間內和老婆關係冷淡^^"
就我自已的看法,這案子是有人向檢察官檢察舉而且還說出了那一間宿(不負責來說有可能是成大學生自已惡攪自已同學,動機,我不知道),說不定最後還說,我們的對話已經錄音,如果檢察官不處理的話,就要向上面告他包庇,檢察官想一想自已雖然常去成大玩,自已的老婆也是成大的,這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是想想自已的前途不處理行嗎"
另外,那個檢察官官據說也扣留了電腦,我想,違法的是裡面的盜版軟體,合法硬體(沒有非法的硬體吧?remark?)他有沒有這個權力扣押.......
"有的 有三種東西可以扣押
1 違禁物
2 供犯罪所用之物
3 因犯罪所得之物
這些硬體是供犯罪所用之物,mp3總不會不用電腦自已翻製mp3吧"
再說一句,請問您結婚沒?如果您有小孩的話,搞不好電腦裡就有盜版物.....
"我沒小孩,我不敢說自已決對不闖紅燈,不違規右轉,我不是聖人,我想沒人是,這樣說吧,少走夜路,夜路走多了早晚會遇鬼的"
最後請教各位如何打出藍色的字呢,我不會呢
-
- 大師
- 文章: 79
- 註冊時間: 2001-04-10 08:00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在著作權受重視的地方唱片未必景氣
不過在著作權不受重視的地方唱片決對不景氣
我也覺的這次的取締在法上決對站的住
在情上呢,嗯,嗯
上帝還是誰說過,"你們之 間要是有誰說自已沒犯過錯的可以用石頭丟他。"
檢察官這工作只是說他法律很強,不代表他電腦很強
</FONT><!-- BBCode Quote End -->
不強就要先補,補到能分辨是非才對... 美國法院多少檢察官,多少法官全都因為高科技的案件而將自己練到相當強的能力,其他不說,你看看 Rambus Vs Infinion 的法案就知道。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以前有一名女子向剛畢業的法官說他被性欽害
對方強迫他吹喇叭
法官反問他他又沒有受性欽害,最多強制罪,被強迫吹喇叭^^
</FONT><!-- BBCode Quote End -->
那件事則是法官腦筋轉不過來,大概是背課本背到腦筋打結。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希望這些同學同學的案件能用微罪不舉處理掉
但是那些把販賣大補貼的的確該受教訓
...
</FONT><!-- BBCode Quote End -->
這我沒異議。
在著作權受重視的地方唱片未必景氣
不過在著作權不受重視的地方唱片決對不景氣
我也覺的這次的取締在法上決對站的住
在情上呢,嗯,嗯
上帝還是誰說過,"你們之 間要是有誰說自已沒犯過錯的可以用石頭丟他。"
檢察官這工作只是說他法律很強,不代表他電腦很強
</FONT><!-- BBCode Quote End -->
不強就要先補,補到能分辨是非才對... 美國法院多少檢察官,多少法官全都因為高科技的案件而將自己練到相當強的能力,其他不說,你看看 Rambus Vs Infinion 的法案就知道。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以前有一名女子向剛畢業的法官說他被性欽害
對方強迫他吹喇叭
法官反問他他又沒有受性欽害,最多強制罪,被強迫吹喇叭^^
</FONT><!-- BBCode Quote End -->
那件事則是法官腦筋轉不過來,大概是背課本背到腦筋打結。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希望這些同學同學的案件能用微罪不舉處理掉
但是那些把販賣大補貼的的確該受教訓
...
</FONT><!-- BBCode Quote End -->
這我沒異議。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lol: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