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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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you
- 神人
- 文章: 1305
- 註冊時間: 2001-02-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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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jakyou »
FIREFALCON 寫:
重點在"請求原因"上...
如果你大剌剌在法庭上說"法官大人, 他簽本票欠我賭債, 請判決強制執行", 這樣法官會理你才有鬼...
請先搞清楚啥是"毒樹果理論"我們再討論...
會這麼笨直接說是賭債才怪,譬如輸錢給A,B 說我先借錢給你還 A,法官也不能用 "毒樹果理論" ...
再者賭場通常是你輸光時「先借錢給你」,然後翻本失敗輸光,那個借據根本不是賭債,是你自己借錢去賭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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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t
- 大師
- 文章: 134
- 註冊時間: 2006-03-07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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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Can't »
過了一段時間了~
我還蠻關心的
Armor大
最近過的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