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門身上會帶多少東西...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jakyou
神人
文章: 1305
註冊時間: 2001-02-12 08:00

你...出門身上會帶多少東西...

文章 jakyou »

這是我工作時「身上」會帶的東西...(當然...包包裡的不算)

圖檔

兩隻手機(都搭配 Yuna 吊飾...[XD])
一台 DC(Casio z40)
一台 PPC (Asus A600)
雜牌皮夾 (現金不超過三千...)
錶一支 (雜牌表,幾隻輪替)
筆一枝 (大部分是 Workinghouse 買的...)
鑰匙一串(用 AMD K6 的殼做的鑰匙環,另外掛了一個指北針)
單顆白光 LED 手電筒一支(串在鑰匙上可快速拆下)
Leatherman squirt s4 工具小剪刀一把(串在鑰匙上...)
CRKT 6602N 折刀一把(方便好用)

靠...還真多...[XD]
天地
神人
文章: 1244
註冊時間: 2001-01-03 08:00
來自: 東大畢業生

文章 天地 »

上班只帶個包包
在我買NB之前其實什麼都可以不用帶
買NB後,上班要帶的就一堆了 XD
出門的話,大都是手機和皮夾而已吧
去玩就帶像機
Poltergeist
神人
文章: 446
註冊時間: 2003-03-08 13:37
來自: coalpit

文章 Poltergeist »

CRKT 6602N 折刀一把(方便好用)... :eek:
雜牌皮夾 (現金不超過三千...)... 我不超過三百 :cry:
洗浴池
大師
文章: 198
註冊時間: 2003-05-15 13:21
來自: 台北

文章 洗浴池 »

以前迷馬蓋仙的時候書包都要帶把瑞士刀才夠酷! 8)
馬蓋仙只帶一把瑞士刀\r
不過我想那個時代應該還沒手機..... :D
emil
神人
文章: 914
註冊時間: 2002-02-26 08:00
來自: 窮人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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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mil »

出門一般會帶兩隻手機(GSM&PHS)跟皮包,
要是有帶袋子的話, 會多帶手電筒跟名片本,
要是有帶背包的話會帶筆記本.....

不過今天中午去吃素食時, 看到一位伯伯,
穿著陸軍迷彩褲, 白色汗衫, 白色帆布鞋,
邀上還有一個霹靂腰包, 帶著手機跟BBCall,
還有個神呼奇機, 還有一台Sony UGN-U50.....
口說無憑, 耳聽為證
歡迎討論, 請至此來信
about.me/emilwu
jakyou
神人
文章: 1305
註冊時間: 2001-02-12 08:00

文章 jakyou »

洗浴池 寫:以前迷馬蓋仙的時候書包都要帶把瑞士刀才夠酷! 8)
馬蓋仙只帶一把瑞士刀\r
不過我想那個時代應該還沒手機..... :D
我隨身帶瑞士刀快二十年...[XD]
(對...就是馬蓋先...)

不過最近把身上的瑞士刀換成了一把折刀跟一把收合 5.6cm 的工具剪刀,為什麼呢?請聽我道來。

首先是瑞士刀用不到的功能太多(日常生活時,野外露營例外),以前還曾經買過 32 用的,後來事實證明那是很白爛的行為,又重又肥...因為使用率高的大概只有 1.主刀 2.剪刀 3.小刀 4.螺絲起子 5.開罐器,其他的東西幾乎都是拿來裝飾,真正派上用場的時間很少。

再來是瑞士刀使用上並不算方便,要打開工具必須要雙手才行,而且沒有刀夾,要掛在腰上一定要用皮套,所以我都是掛在鑰匙圈上...

若我要將紙箱的打包帶割斷,用瑞士刀要做這些動作 1.拉出鑰匙圈(有鐵鍊) 2.解開瑞士刀 3.尋找要用的工具 4.用雙手打開工具 5.割斷打包帶 6.單手收起刀子 7.鍊回鑰匙圈 8.將鑰匙圈放回口袋...;若是使用折刀,由於它有刀夾,可以直接夾在褲子口袋,所以我要割打包帶的話只要 1.由口袋取出折刀 2.單手打開折刀 3.割斷打包帶 4.單手收刀 5.插回口袋,整個流程不用 15 秒,而且折刀打開會自動鎖定不會倒折,瑞士刀的刀刃只有特定幾款才有安全鎖,使用上比較危險。

再來是體積,可以看一下面的照片...

圖檔

其實一把 13 用的瑞士刀體積跟一把折刀 + 工具剪差不多,但打開後刀子比人家小,剪刀則是差不多大,其他如螺絲起子、小刀、鑷子、開瓶器、指甲銼刀工具剪都有,沒有的只有鋸子、開香檳器、鑽孔器、萬用鉤,事實上這些少的東西一年用不到幾次...

不過帶折刀也是有缺點,拿出來用時別人都會覺得很危險而投以異樣的眼光,實際上比瑞士刀安全多了,多用點力也不用擔心刀刃倒折...

另一個缺點是這樣的組合比只買一把 Victorinox 瑞士刀貴很多...[XD]
KD
神人
文章: 564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來自: THE HOLLIES

文章 KD »

所以整個的過程就是:
尾行 -> 用刀脅迫押到暗處 -> 侵犯 -> 數位像機拍照以防萬一 -> PDA記下個人資料 -> 打手機叫出來予取予求 ?_?
jakyou
神人
文章: 1305
註冊時間: 2001-02-12 08:00

文章 jakyou »

KD 寫:所以整個的過程就是:
尾行 -> 用刀脅迫押到暗處 -> 侵犯 -> 數位像機拍照以防萬一 -> PDA記下個人資料 -> 打手機叫出來予取予求 ?_?
這個我喜歡... :o

請在侵犯之後加上「用筆在被害者身上簽名」...[XD]
blair
大師
文章: 117
註冊時間: 2002-08-15 08:00

文章 blair »

jakyou 寫:請在侵犯之後加上「用筆在被害者身上簽名」...[XD]
要簽名不是用白果醬就可以了嗎? ?_?
adomu
神人
文章: 1359
註冊時間: 2001-01-07 08:00
來自: 小白星球

文章 adomu »

這麼多東西
身體也要大到可以承受才行阿!!!

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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