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J 寫:如果JS手上握有東南亞超過半數的貨源呢?
如果JS手上握有東南亞超過半數的出貨量呢?
如果您是KLIPSCH,會不會讓他"就地合法化"?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OEM廠要是銷售量大於正規代理商,
又握有超級龐大的貨品數量的話,如果您是原廠,讓不讓他賣?
研究一下JS的新聞搞好了...他們說他們取得了"KLIPSCH PROMEDIA R系列在台灣的正式代理權".
問題1.啥是PROMEDIA R系列?
問題2.為什麼沒有2.1或是4.1的版本?
問題3.一個品牌在同一個國家擁有超過2家以上的代理商,不奇怪嗎?
自己人打自己人,原廠會認同這樣的情形發生?
先回答一下M大的問題好了
問題
1&2:請看以下新聞稿,Klipsch ProMedia®系列該系列包含 2.1、4.1、5.1 ,全世界PROMEDIA也只能買到此系列。
3:罐裝可口可樂可以在統一超商17元買到,也可在大潤發9元買到,沒有什麼自家人打自家人問題,況且代理商定義為代理Klipsch在台銷售、維修服務等等,這種情形很普遍好嗎,你看一下市面上的手機很多牌子的手機都是經由很多代理商負責所以有啥奇怪。
另外你所說的"如果JS手上握有東南亞超過半數的貨源呢?
如果JS手上握有東南亞超過半數的出貨量呢?
如果您是KLIPSCH,會不會讓他"就地合法化"?
"我實在不太懂這句話意思,J-S不過就是代理商而已哪來貨源,什麼超過半數出貨量,我想J-S既是代理商它就是代理KLIPSCH產品,請不要認為J-S想賣就能自己生產,它即使要賣也是向KLIPSCH下訂單,KLIPSCH再向J-S下OEM訂單,J-S完成後再將產品交予KLIPSCH下進行驗收,驗收OK即為KLIPSCH正式產品,驗收有問題退的貨你放心絕不可能掛KLIPSCH牌而光明正大市面上銷售。
以之前台灣代工產品與委託廠商達成協議授權自行製造銷售販賣也有,但一定是掛另外一個新廠牌銷售,M大可以看一下台灣電腦市場是不是也有同一種產品掛了2.3種牌子 銷售就是此緣故。如果OEM可以自己生產銷售又掛原廠商牌的話天下早就大亂了,你大概會看到歐美系手機、NB、滿天亂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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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新聞稿
(2003年11月1日,台北) 國內專業喇叭製造及領導廠商-JS淇譽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了提供消費者在個人劇院音質上更多元化的選擇,在歷經近半年的籌備與爭取,已於9月與美國Klipsch Audio Technology簽訂合約,取得該公司旗下產品-ProMedia®系列在大中華區的總代理權。
Klipsch Audio Technology 成立於西元1946年,多年來以其特殊的號角喇叭聞名於世,從創立至今共根據不同的市場衍生出8種產品線,同時於2001年購併Modial Design,買下該公司所擁有之ARAGON品牌,至今已成為全球Hi-Fi音響領導廠商之一。而Klipsch ProMedia®系列為Klipsch Audio Technology 在2000年針對個人桌上型娛樂市場所推出之高效能多媒體喇叭系列。該系列共包含重低音、2.1、4.1與5.1等機種,其不僅是全世界第一套獲得THX®認證的多媒體喇叭,更榮獲2002年STAR WAR II (星際大戰II)、HP 多媒體電腦(Media Center PC)指定搭配展示產品與各國專業媒體(如: PC World..等)好評推薦。
淇譽電子行銷部經理林顯益表示:「Klipsch 所推出的ProMedia® 系列主要是針對個人、桌上型小空間使用者為主,不僅設計上仍維持其獨家號角單體來維持聲音的準度外,同時該系列之機種均悉數通過THX認證(現今世界上對家庭影院最嚴格的質量要求,由《星際大戰》美國盧卡斯影業所制定),來提供消費者最佳的劇院效果。」而淇譽電子內銷部徐仲慶副理則表示:「由於ProMedia®的市場定位正好與淇譽電子在台灣深耕的通路取向相符,加上淇譽深厚的技術維護能力,造就了我們能獲得此產品大中華區總代理的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