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berius版主啊!你的口氣一定要這麼衝嗎Tiberius 寫:對事情沒幫助的馬後砲就省點力氣吧 .........
所謂的「營利行為」?
版主: DearHoney
回Tiberius版大:那顏色是實驗用的,我平常並不....呃,不對,我之前有試過一次。說真的,那顏色用起來十分麻煩,我以後的確不太會再用這個功能了。\r
分段以及標點符號有時候一想偷懶就會疏忽掉了,造成各位閱讀上的不便,還請見諒,我以後會盡量注意的,感謝您的建議。:o
sutl兄,其實Tiberius版大是講得很難聽沒錯,不過在這個時間點上再次提及此事,是在放馬後砲沒錯,我是故意po在這的:P 因為這樣才會有人看到。
的確,KAien版大所說:對於已經解決的事情,再發表一次感想我想於事無補。是沒錯,不過KAien版大,我是第一次針對這件事公開發表感想:P 倒不是要補救什麼,事情已經解決了這我也看得到,我也說了從頭到尾發生什麼事我都看得很清楚,而是某些話要對某些人說,而且我終究要說的。
既然都公開發表感想了,我想我再補充一點:事件的開始,對於"廣告"的部分是有些誤會,也對Amigo兄造成傷害,但Amigo兄當時在討論串上的回應非常不好,所以才會帶來更大的傷害,換成Tiberius版大的角度來看,這種情況我恐怕反應會更強烈。以上是補充上一篇結尾的部分,也當作我學到一次寶貴的經驗。
分段以及標點符號有時候一想偷懶就會疏忽掉了,造成各位閱讀上的不便,還請見諒,我以後會盡量注意的,感謝您的建議。:o
sutl兄,其實Tiberius版大是講得很難聽沒錯,不過在這個時間點上再次提及此事,是在放馬後砲沒錯,我是故意po在這的:P 因為這樣才會有人看到。
的確,KAien版大所說:對於已經解決的事情,再發表一次感想我想於事無補。是沒錯,不過KAien版大,我是第一次針對這件事公開發表感想:P 倒不是要補救什麼,事情已經解決了這我也看得到,我也說了從頭到尾發生什麼事我都看得很清楚,而是某些話要對某些人說,而且我終究要說的。
既然都公開發表感想了,我想我再補充一點:事件的開始,對於"廣告"的部分是有些誤會,也對Amigo兄造成傷害,但Amigo兄當時在討論串上的回應非常不好,所以才會帶來更大的傷害,換成Tiberius版大的角度來看,這種情況我恐怕反應會更強烈。以上是補充上一篇結尾的部分,也當作我學到一次寶貴的經驗。
51 Area待命中。
拔插線材請緊握端子頭,勿拉扯線身以免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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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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