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禁止使用注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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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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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youmin
神人
文章: 1612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來自: 中正紀念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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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kouyoumin »

有"需要"的文字都是可接受的
如果是為了"注音"而使用注音符號, 我想不會有人反對
但用國字的第一個音來代表該字, 我覺得被砍活該

外來語也是一樣
有些字用正規中文寫有失原味
如: "羅莉控", 硬要照字義翻成"戀女童癖"的話, 看起來會怪怪的吧!
但如果是很普遍的中文字辭硬要寫成外來語, 看了也會不習慣
如: "數位"音樂工作室 => "低級頭"音樂工作室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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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訪客 »

kouyoumin 寫:有"需要"的文字都是可接受的
如果是為了"注音"而使用注音符號, 我想不會有人反對
但用國字的第一個音來代表該字, 我覺得被砍活該

外來語也是一樣
有些字用正規中文寫有失原味
如: "羅莉控", 硬要照字義翻成"戀女童癖"的話, 看起來會怪怪的吧!
但如果是很普遍的中文字辭硬要寫成外來語, 看了也會不習慣
如: "數位"音樂工作室 => "低級頭"音樂工作室 :P
您的說法讓我想到幾個例子:

寫"羅莉控(戀女童癖)"實在怪怪的;但是只是寫"羅莉控"又會讓一些人看不懂。
如果寫"我要轟殺這爛貨",就算完全不懂港話也不難的猜出意思。
如果文章中寫出"霧煞煞"非臺灣人就很可能猜不透。
"卡豪華"這種說法在台語有有趣的意義,但是看不懂這種意義也不會漏失重要的訊息。

如何規範這些用語也值得討論許久。\r


跟音效技術有關的專有名詞是要自己做功課的。\r

-------------------------------------------------------------------------

也可以原則上要求技術性的討論區(電腦喇叭、音效卡、數位音訊區)的發言要用正規的中文;對於聊天打屁區及簽名檔,予以寬鬆的規定。
怪盜基德
大師
文章: 63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柯南找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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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怪盜基德 »

那位訪客朋友整理的不錯,Acon明明是支持禁注音文的,只是因為「提升國語文水準」這理由階層太高,因為違反「提升國語文水準」的文章因素太多,注音文是其一,爆逃王道是其一,其他還太多太多了。

英日文根本不屬國語文,以「提升國語文水準」為由是可以不用禁止,但是把它寫成中文字,就進入了「國語文」的範疇,要禁倒也有其道理所在。

因此DH只要把理由改成「注音文對於文章閱讀上會產生障礙,因此本站禁止注音文」這樣不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嗎?何必說是為了要提升國語文水準,Acon覺得悲哀的是他反的明明是理由的問題,沒想到有人還會誤會成好像他支持注音文,連日文都討論進來了,在這裡幫Acon講一句話:他根本沒反對禁止注音文,OK?
BoscoCho
初學者
文章: 14
註冊時間: 2002-06-07 08:00

文章 BoscoCho »

我覺得禁止注音文的方式不妥.
道理前面的文章都討論的很透徹了.
自己也看不大懂注音文,
只是覺得在一篇文章如果讓人看不懂,那回應的人自然
就會少,或是沒有人回應,對於原發文者來說,
在下次發文的時候自然會注意用語.
不然沒人願意回答問題.
不必到要砍掉.
砍文章對原發文者是種攻擊行為,
就好像小學老師,犯規就打.
現在的教育是反對體罰的.
狂人
神人
文章: 1121
註冊時間: 2001-02-05 08:00
來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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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狂人 »

nightmare 寫:注音文跟日文等級差太多了吧...... :-.-:
再說本站似乎也有日籍華人在看......
差很多沒錯, 但是造成一樣的問題, 就是其他不懂日文的華人看不懂. 就這麼簡單.

提昇國文品質, 幾時包含了夾雜日文?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 :lol:
狂人
神人
文章: 1121
註冊時間: 2001-02-05 08:00
來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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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狂人 »

justthinking 寫:內含注音文的文章可以由全部採用正統國字來編輯同一篇文章,
這是因為注音本來就只是一種符號, 一種用來輔助了解中國字的符號.
但是日文的五十音你要用什麼來替代?? 你要建議說這個站禁止使用日文,
理由是很多人看不懂日文, 我也可以說很多人的英文程度不好,
所以以後發言也禁止用太艱深的英文, 問題是, 這邏輯本身合理嘛??

就算通通是用國字發表的文章, 每個字大家都看的懂, 但是有些發言還是
會讓人搞不清楚該文章到底要表達什麼意思, 文字無罪啊!!
所以該用日文表達的時候就用日文, 該用英文就用英文, 該用德文就用德文,
沒必要把這些正統的文字語言也通通禁止吧??

注音文沒有存在的必要是因為他不是文字也不是語言, 注音要表達的意思
可以由國字更明確的表達出來.
Just, 別搞健忘... 最早開始 DH 可是說這是一個給全球玩家的網站, 所以禁注音文, 同理可證, 夾雜日文的文章也該禁. 英文專有名詞有時候沒有適當翻譯, 自然寫出來後面加個解釋是絕對合理的... 至於德文, Just 你在 Big-5 下面你打得出正式的德文嗎? 只要 26 字母沒有的語言就幾乎打不出來...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 :lol:
訪客

文章 訪客 »

不要故意使用難以閱讀的寫法來發表文章是基本禮貌\r
提醒後還要用難以閱讀的寫法來發表,砍了也不過份\r

難以閱讀的寫法不只有注音文,但注音文卻是難以閱\讀的代表

砍注音文的作法不算錯誤,最多只能說目前的理由有點不充分、"不得使用注音文取代正體中文"的規定可以在寫得更清楚些。
Acon
神人
文章: 727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生態保育研究室

文章 Acon »

最後這兩頁,實在讓我看得心兒怦怦跳,以後我還是少和人爭論得好。
簡單澄清幾點:

1.我沒有說我支持注音文。

2.我也沒有說一定不能禁注音文。

3.我沒有說一定要提升國語文。

4.有人問我在反什麼,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我不是說了 N 次了,我沒
有支持或反對任何立場,選擇立場這類事,我沒興趣,除非是要投票。

5.任何議題討論中,我關心的不是"立場"(放大一萬倍),而是合不合理。
合理的事,就算我私人層面不喜歡,我也不會有意見。不合理的事會糟
踏人,我才有話說。

6.來說第 1, 2, 3 點,禁注音文和提升國語文不必然有什麼衝突,我們
可以說你想提升國語文的前提下,將注音文禁掉是有意義的。可是危害
國語文和溝通品質的,不是只有注音文,還有其他很多,而且說不定為
害更大。

7.技術面上,你不太可能什麼都禁了,除非你處在極權時代; 邏輯面上,
你更不可能只禁一個,卻不管其他的 (甚至還將之視為流行),這是非常
不合理、非常大小眼的。

8.將某種東西視為違禁品,就是一種相對區分對錯的形式。可是正義和公
平是分不開的,沒有公平,也就沒有正義。(放大無限倍)

9.我沒有說反對我的,就是逆風。這是一種扣帽子抺黑的行為,一般來說
政客選舉時才在用,請不要隨意拆解延伸我的話。

我所謂逆風是這樣,如果言之成理的人該受尊重,胡說八道就該被攻擊 (先
不論這種講法有沒有問題),所以 erato 就可以被各位這樣圍剿,那麼在
目前這個討論串,該被圍剿的就是站方。因為站方的說詞明明充滿了不合
理和矛盾,我說了一些合乎邏輯面的想法,卻被大部份人一面倒的倒彈。

討論行為的層次上,erato 的事和現在的事,根本是同一件事,因為它們
都顯示出一種「講理」和「不講理」的對立。我發現站方不但很會集體行
動,更擅長選擇性站到對自己有立的位置。CD 音訊的技術上,只要言之
成理,就可以打壓別人,意氣風發,可是現在注音文的事變成只要我高興,
不講理的也可以打壓講理的了。之前提倡風要往東吹,現在卻讓它往西吹,
這就叫作逆風。

這會很難懂嗎? 還是我真的比各位都聰明,所以我寫的你們都看不懂? 顯
然是不可能的,我現在的智商大概只有 62 左右,反應比烏龜還慢,而且
跟不太上學校裡的各種課程。

站方會犯這些錯,只是因為沒有把這些最基本的事情想清楚而已。

智力或知識的高低,無法造成人格之間的落差。所以不管我說什麼,我都
沒有教訓任何人的意思 (我的任何文字中,有針對任何人的人身指責嗎?
沒有吧? 反倒你們一直在"教訓"我,不是嗎?)

我說的「智力或知識的高低,無法造成人格之間的落差」各位同意嗎?顯然
這種說法是會受到很多支持的,因為我們希望客觀討論知識,而不希望被別
人教訓。我不是做了一個很良好的示範嗎? 反倒是 erato 事件中,各位管
理者以為知識比別人正確或豐富,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教訓他人了,甚至出
現各種貶低汙辱的字眼,難道不是這樣? 誰才是最喜歡站在高位教訓人?

erato 說錯就說錯了,你可以指正他的想法,你可以把他的的說詞批評得
一文不值,那是美德一件。可是這和什麼"散播不實訊息"、"帶壞新手"有
什麼關係呢? 這樣抹黑他不會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了嗎? 這麼誇張的事,
站方都坐視不管,我今天什麼都沒罵只談邏輯,卻要遭到圍攻,這不是逆
風是什麼?

我們不要以為只要自己什麼都不怕,就可以逆風而行,有些事你既要涉入,
就只能順著上天定的規則走,這個規則就是邏輯。

10.講個題外話 (我其實很不想講,因為我知道這種題外話反而會變成弄
成主題來討論),注音符號只有二三十個,日語五十音的片假名和平假名
加濁音有的沒的,超過一百個。把這些混在中文字裡,誰比較容易讓人看
不懂? 學過日文的人多還是注音符號的華人多?

答案是兩個一樣糟,這麼比沒意義。因為對沒學過的人來說,都是符號。
一般的華人,注音文搞不好還可以猜到一兩個意思,日文沒學過就完全嘸
煞煞了。

說這個會不會又讓人以為我支持注音文了啊,哈哈,那表示你根本看不懂
我要說什麼。
頭像
nightmare
神人
文章: 800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木星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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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nightmare »

再把原文看了一下,覺得您只是為了「反對禁止」而「反對」,禁止注音文會像幾十年前老蔣時代的白色恐怖?我只覺得您的想像力太豐富了;今天不合理的東西就要除惡務盡,為了討論區的風氣,我覺得這是必要的,難道快車道上禁行機車的標誌不會讓您覺得礙眼嗎?
回到注音文的爭議上,基本上語言是約定成俗的,雖然是國文,但是即使以今天標準文法去寫的東西拿給五十年前的人看搞不好還看不懂,所以對港式中文、夾雜日文的文章個人是不反對的,語言本來就是有包容力的東西;但是,注音一開始就不是標準文字,只是用來學習國文的輔助符號,是根本不能拿來相提並論的。
Acon
神人
文章: 727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生態保育研究室

文章 Acon »

nightmare:

我寫的東西,你不是沒有好好看,就是沒有看懂,因為你
一直一直一直在注音文的種種種種細節上打轉打轉再打轉,
我不是說了說了再說了,我沒有任何任何支持使用注音文,
認同使用注音文的意思嗎?

注音文日文德文國語文的種種種種種種種種種種種種細節,
都不是我在談的。(放大一兆兆兆兆億倍)

我努力把自己想法中的重點"增益"了這麼多倍,為什麼總
是有人看不見,反而只看到了那些鎖碎到不能再鎖碎的枝
微末節上?

好奇怪,讓我有一種感覺,是不是有些東西我看得到,別
卻看不見,把它拿在手上用力擦亮,擺在對方眼前,他仍\r
然看不見,像是漫畫「烙印勇士」裡的精靈一樣。信仰虔
誠的人,看不見精靈,只有"一般人"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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