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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知我有次為了買音樂會的票,發現400元的賣完了,600元的位置不好,
於是就忍痛掏出身上最後第二塊錢買800元的票......
然後帶著身上最後一塊錢從靠台北車站的重慶南路走回中和靠新店的家
![[b08]](./images/smilies/b08.gif)
這樣的行為算什麼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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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經歷小弟也有一次!!
去年電腦應用展!!
原本只是去看看逛逛!! 但身上不小心帶了錢包這個東西
一天下來!! 買了聯力PC-60,PX1210TA,APC的UPS and 訂了一台Samsung700NF
然後到販賣機買了一罐可樂後,發覺身上剩下個位數的銅板
結果!! 用買UPS送的小拖車!! 用一堆繩子把這些東西五花大綁
從世貿館走回~~~~~~~~~~~~~~~~~~~基隆
PS:然後打電話跟我媽講說!! 我今天住同學家,不回去了
好險雖然已經很晚PM:22:00一路上車燈還很多
只是有點怕被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