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反盜版遊行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colarally
大師
文章: 94
註冊時間: 2001-08-09 08:00
來自: taiwan

文章 colaral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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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位女性,和別人通X,於是被抓起來審判,路上的人都對她丟石頭,
於是 耶穌基督便上前以身體保護這位女性,並且對大家說:如果,
你們認為你們自小到大都沒有犯過錯與罪的話,那便拿石頭擲向這位女性吧。
於是便沒有人敢再擲。

這段故事說明了: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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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此之後那位女性就可以自由自在的「通X」是嗎?
只要承認我很淫蕩就可以到處跟有婦之夫通X就是你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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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這樣啦∼所以當有人打你一拳的時候要記得把另一邊的臉湊上去給他打一拳,然後說「我寬恕你的罪」,這樣保證可以獲得一大頓毒打,這樣你就可以寬恕很多次別人的罪了...X﹍X

--
我相信主的原始用意絕對不是這樣,一定是在經典翻譯流傳的過程中出了什麼差錯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

還有,「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的刮乾淨」這句話是很嚴重的思想偏差...

試問台灣現在有幾個人當過總統?那沒當過總統的就不能批評總統的施政方針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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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路上很多種方面的爭吵都是因為這兩個論調開始.....
然後最後不了了之............
一方說:先看看自己吧!?他做的到,你行嗎?
另一方又開始說:誰說一定要做的到才可以批評別人?
無限cycle輪迴............ :-.-:
我覺得第一種想法並不能算是思想偏差......
在合理的範圍內,第二種想法的確是較客觀的批評方法 :)
可是很多時候,某些歇斯底里的人總是發表一些讓人看了冒火的謬論,
抬出"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的刮乾淨"這句話,使用這個想法我個人認為並無不妥... :)
因為有些人的言論已經超越了評論的界線,達到了無理取鬧,人身攻擊的境界 :-.-:

回到盜版的問題,大家都指出"自己知道盜版不對","但覺得唱片商的商業手法的確令人不齒"...etc.
請注意.這兩個事件不能劃上等號!
盜版?真正在這裡發表文章的人會真的都買盜版?盜版CD.電影的品質爛,更別提本身的製作也是爛到不行.盜版國人流行音樂CD?我連買都懶得買.賣NT.1也是一樣.電影?拜託,那畫質跟音效能看嘛? :-.-:
天霸封神斬
大師
文章: 135
註冊時間: 2001-10-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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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然是這樣啦∼所以當有人打你一拳的時候要記得把另一邊的臉湊上去給他打一拳,然後說「我寬恕你的罪」,這樣保證可以獲得一大頓毒打,這樣你就可以寬恕很多次別人的罪了...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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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的原始用意絕對不是這樣,一定是在經典翻譯流傳的過程中出了什麼差錯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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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的刮乾淨」這句話是很嚴重的思想偏差...

試問台灣現在有幾個人當過總統?那沒當過總統的就不能批評總統的施政方針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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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豬兄,第一點實在是太XD啦!如果在現在的社會這樣的話,那可是有可能會被打扁的阿 [XD] [XD] [XD] [XD]

第二點好像是我的錯吧><"沒打完 :cry: 可以翻一下利未記,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在檢討別人的錯時,而不對自己所犯的錯反省而不停的指責別人,這樣是不對的。

第三點同上二的論點嘛。
我的語文敘述方面讓大家好像比較不太能清楚瞭解我想說的話 :cry:
以後都用XD來代表我想說的話好了 [XD]
天霸封神斬
大師
文章: 135
註冊時間: 2001-10-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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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那是因為APP是「正義與知識的象徵」吧?...スモグヒ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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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說起來,應該是因為APP的問題發言太多了,多跑出一兩個講問題發言的APP應該不會被發現才對...(大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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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與知識的象徵」

[b12] [b12] [b12] [b12] [b14]

「XD和KUSO的象徵」
[XD] [XD] [XD] [XD] [XD]
天霸封神斬
大師
文章: 135
註冊時間: 2001-10-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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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APP1EPIG兄 (非APPLEPIG)
莫非您完全沒有使用或是擁有盜版的CD,軟體,書籍,VCD,DVD嗎??
若真是如此..那真是令人佩服啊..

對justthink兄的問題,您仍沒有提出回答阿。
藉此轉移話題?

colarally兄說的沒錯,我的論點亦是,
回到原點,目前我們討論404反盜版遊行,
我就是想對唱片業者說:你們的東西賣的這麼的貴,
不會去買正版的依然不會去買正版(盜版一定是錯的)
但是有需求便有供給,大家都想買便宜的東西,
於是便會有盜版的產生,我依然對我自己想說的話沒有改變

(雖然是不對的,那又如何)

"我就是因為便宜才買的"
天霸封神斬
大師
文章: 135
註冊時間: 2001-10-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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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唱片公司爛,歌手唱的歌難聽(不等於)我買盜版

唱片,遊戲軟體賣太貴(所以)我買盜版

還有真的唱片或是遊戲太爛的話真的有些消費者連盜版都不會去買哩。

還有就是買盜版真的不對,論點不論再好,也是不對,

但是有需求便有供給,就算怎麼抓也是沒完沒了,

水貨,走私貨不也是一樣道理?
Applepig
神人
文章: 607
註冊時間: 2001-01-26 08:00
來自: 蘋果豬的秘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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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豬兄,第一點實在是太XD啦!如果在現在的社會這樣的話,那可是有可能會被打扁的阿 [XD] [XD] [XD]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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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為了貫徹愛與真實的正義,少數人的犧牲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天霸,你就好好的貫徹聖經上所說的吧!!(爆逃)

--
我這樣開聖經的玩笑,DH這邊應該不會引起什麼宗教戰爭吧?(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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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好像是我的錯吧><"沒打完 :cry: 可以翻一下利未記,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在檢討別人的錯時,而不對自己所犯的錯反省而不停的指責別人,這樣是不對的。

第三點同上二的論點嘛。
我的語文敘述方面讓大家好像比較不太能清楚瞭解我想說的話 :cry:
以後都用XD來代表我想說的話好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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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也是在網路上引起爭端的一大原因吧...
太多話讓人搞不清楚是開玩笑的還是白爛了...

--
APP本尊?那大概有九成半以上都是在開玩笑的白爛...
蘋果豬累積了 500 點經驗值了!
蘋果豬由等級 14 提升到等級 15 了!
蘋果豬學會了新技能「自體復活術」了!

歡迎參觀復活的蘋果豬日記
http://applepig.idv.tw
SkyFl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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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灣.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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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APP1EPIG兄 (非APPLEPIG)
莫非您完全沒有使用或是擁有盜版的CD,軟體,書籍,VCD,DVD嗎??
若真是如此..那真是令人佩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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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話...
這位APP1兄不就是APP的盜版嗎? [XP]
那........ [b12]
儘管我們彼此的距離是如此之近
可是連對方的樣子都瞧不真切
只好靠得更近
卻一不小心就撞痛了彼此
Galahad
大師
文章: 105
註冊時間: 2001-01-1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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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開聖經的玩笑,DH這邊應該不會引起什麼宗教戰爭吧?(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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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自娛會比愉人來的安全 :)

盜版的範圍其實不只是音樂,如果真的要修法或是如何的掃蕩,勢必是一件重大工程。
其實很多事情大家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過去,以現在的大大小小法律條文,在台灣想要"不違法"實在是太難了,
不只現在mp3和CD空片的使用,在更早以前空白錄影帶和錄音帶,甚至是影印機的不法使用情形,還有路邊攤的仿冒品,實在有太多太多的例子,
只是看著遊行活動,難免會讓人覺的"他們還不是只顧著自己的收益著想",他們只有看到盜版影響到自己的收益,而什麼時候我們會看到他們舉辦一場"感動支持大遊行"??
很多正常的事情,大家都認為是理所當然,而那些對自己不利的事總是被特別關注。

李玟如果不想唱,那就不要唱吧,急流勇退說不定換來更大的掌聲。
Takamsda
大師
文章: 149
註冊時間: 2001-01-17 08:00
來自: Burnaby, Canada

文章 Takams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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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開聖經的玩笑,DH這邊應該不會引起什麼宗教戰爭吧?(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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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啦AP,你通過我的電檢了.
App1epig
初學者
文章: 19
註冊時間: 2002-03-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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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此之後那位女性就可以自由自在的「通X」是嗎?
只要承認我很淫蕩就可以到處跟有婦之夫通X就是你的論點?


忘了打完,沒想到您竟然有這種想法,
唉..世上真是什麼人都有。

故事下文:自此那位女性便真誠的跟隨 耶穌基督,不再犯錯。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利未記第 20 章 25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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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你從此不用盜版?
如果是的話那故事後記就會如你所寫的,如果不是的話就是如我所寫的。

聖經的文章不是只拿對自己有利的部分來看,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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