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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我們大家應注意的是社會公平問題,台灣的樂透彩券相當於變相加稅,而且是往窮人口袋裡掏,看到這麼多窮人爭相掏出腰包來買彩券,心中感到不忍,這根本就是劫貧濟富 >!< !照道理說,彩券買賣是交易,政府只能從中扣交易稅,公益歸公益,政府歸政府,政府開出國民年金支票,就要自己編列預算來兌現,怎麼好拿窮人的錢來實現自己的競選支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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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論點我有疑問,彩券這東西他已經擺明了要抽多少,獎金又是投注金額的幾分之幾,台北銀行的利潤又是多少,列的清清楚楚。既然知道條件十分差的情況下還是要去買來碰運氣,這是買的人思考評估之後所下的決定,干政府何事,政府又沒有強迫人去買,願者上鉤,何來變相加稅之說?\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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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買者是自願去買,
但我覺得政府玩的是人心........
![:)](./images/smilies/icon_smile.gif)
講到這我想到其他的,今天如果政府也開一個公營的妓院,
一樣播出一點錢給公益事業,去嫖妓的當然也不會有人強迫他,
不知道這樣可否.... ?!:)
其他事情一樣,是不是如果用公益事業這點來護航,什麼事情都可以做了呢..
![:)](./images/smilies/icon_smile.gif)
我個人的觀點是,政府實在不應該做"違反善良風俗"的事業,
ㄟ...不大會形容,你們瞭解我的意思 就好了..
畢竟這種事本來就很容易讓人沈迷,本來就容易讓人去做不好的事,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站上各位朋友一樣頭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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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您的說法的話,慈善團體賣東西也是騙錢嘍,賣價超出成本好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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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和慈善團體有何不同這點其實我昨天也有想過,
不過現在忘了...
想到再PO,您不覺得有些許不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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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2-01-30 16:47 被 powerturkey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