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我不同意啊!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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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a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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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長,沒耐心的人不要往下看

嗯!從一開始小弟就很避免去談到「教育部長的態度」
「教育部長的態度」好不好,關我什麼事?
偏離主題嗎?很多討論的發生是必需要有解釋的吧,
如果只說個「聽教育部長在放屁」,這樣子放話式的討論乾脆不要討論,
雖然我們的主場很接近但是堅持不同,所以很有討論的空間
小弟覺的有問題的是「教育部長對注音使用的態度"
就像小弟在講「美語和英文的變化來和中文字做比較」,
不單講英文或美語就是怕有人兩者分不清楚,
大家都知道,美國是文化大融爐,而且大多數的文字是由英文延用過來,
所以美語和英文在很多單字上的拼法就是有出入,
因為國情不同.用法不同是可以接受的,雖然差異不大,但書寫起來就是不一樣,
也許有人並不知道,英文、美語都是希伯來語所演化而來,\r
甚至是由更早期有什麼比較完整的語文所演化而來,小弟就不知道了,
為什麼要提這些看似「偏離主題」的東西?
語言文字當然可以有變化,當然可以改變或是進化(或是退化),
想一想
什麼叫作度量衡,為什麼要有「標準」?
秦始皇為什麼要「書同文,車同軌」?
「標準」帶來的是「累贅」還是效率?
何謂又是「官方的主場」?
什麼又是自由?
當然呀,以自由的原則,我就是愛用注音發表文章,你有什麼理由教訓我,
我愛用符號留言,你不爽看就不要看。
這些很正常很個性化的理由,當然沒權利去干涉。
重點就是在「官方的主場」(有人要問官方立場、教育部長態度的差異嗎?),
「官方」通常代表一個標準,這個標準當然並不是打壓其它規格,而是讓其它人能夠有一個可以信任的方向,
如果「教育部長對注音使用的態度」不能代表「官方的主張」,那教育部長就不應該在媒體上對此事發表意見,他回家對自己小孩講就好了,
如果「官方的主場」是「這樣子也好,那樣子也沒關係,反正到了正式場合大家自然知道要怎樣用。」
那我們需要這種「官方」嗎?
如果「學生應該知道何時可以使用,何時不行。」
字典裡應該查不出「為什麼」和「我不知道」這七個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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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2-01-05 18:29 被 Galahad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hotball
神人
文章: 322
註冊時間: 2001-09-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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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對媒體說話的時候,就一定是在制定官方標準嗎?不見得吧!
他當時對媒體說的話,就我看來,比較像是以一個學者的角度,描述、評論一個社會現象。他顯然並沒有「把此種用法納入標準國語字典」的意思。

至於希伯來語和英語的關係,在「語言」上可以說是幾乎無直接關係,英語不是自希伯來語演化而來的,希伯來語當然也不是從英語演化來的。他們的共同祖先(如果存在的話)則應該十分遙遠(至少五千年以上吧!)。若從書寫方式的角度來看,羅馬�拉丁字母(英語所用的書寫方式)則和希伯來字母有較近的共同祖先(Phoenician),但互相之間應無演化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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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2-01-05 19:48 被 hotball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Galahad
大師
文章: 105
註冊時間: 2001-01-1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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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就是和「教育部長的態度」有關了,
他當然不可能隨口講講就制定標準,
但是身為公眾人物、身為教育部首長,在公開場合發言更應該注意自己的意見和用詞,這是身為「首長」的責任和義務,
可以,他當然可以以「學者」的角度來對此事表示意見,
但是比起「學者」,「教育部部長」的頭銜卻是最直接的,
甚至連媒體都寫道「教育部長曾志朗表示,」
給社會大眾的感受也是”連教育部長都這樣子講”,
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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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朗說,在語言發展的過程中,隨時都會有新的語言、語彙產生,並沒有什麼不好。注音文就是學生因為電腦輸入的關係,受到環境與科技影響,產生的新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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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解釋只能說對了一半(一半只有50分,未滿60分不及格),絕大多數的情況是”懶的選字”懶到最後..乾脆只打一個音。
好的事情應該堅持,不好的事情應該要讓時間來習慣它嗎?
如果看到文章裡出現大量的注音符號來代替繁體中文字,是好的、是正確的,
那麼我認同教育部長講的”沒什麼不好”,
如果不是,
那麼回到標題『教育部長,我不同意啊!』...
Forwell
神人
文章: 612
註冊時間: 2001-08-06 08:00
來自: 情侶去死去死團帝國裝甲擲彈兵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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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曾志朗說,在語言發展的過程中,隨時都會有新的語言、語彙產生,並沒有什麼不好。注音文就是學生因為電腦輸入的關係,受到環境與科技影響,產生的新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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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解釋只能說對了一半(一半只有50分,未滿60分不及格),絕大多數的情況是”懶的選字”懶到最後..乾脆只打一個音。
好的事情應該堅持,不好的事情應該要讓時間來習慣它嗎?
如果看到文章裡出現大量的注音符號來代替繁體中文字,是好的、是正確的,
那麼我認同教育部長講的”沒什麼不好”,
如果不是,
那麼回到標題『教育部長,我不同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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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打注音應該出自故意的較多...能夠看注音就能會意其意的很少..
懶得選字的人...通常都是打同音的字...
假設今天他要打主機板....但是懶得選字的情況下..
就可能打出煮雞板之類的詞...不好好挑字...直接按照預設值打
Chief
大師
文章: 115
註冊時間: 2001-12-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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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Chief »

哇!不用那麼認真吧.... [b13]
demoliu
初學者
文章: 27
註冊時間: 2001-10-03 08:00

文章 demoliu »

我覺得關於教育部長所說出的話,有必要確定一下他是因為他人(如記者)的臨時詢問而回答,或是早就準備好的發言!

因為我相信各位都認同,所謂的注音文有時是新新人所使用之文字,
但同時對我而言,只是因為一些語氣字無法用標準中文表示,故改用注音府號來表達一種情緒、語氣,
所以正確來說,注音文的使用其實也僅存在於一小塊區域之中,
只要在正式的文件上不要使用注音即可。

所以說如果教育部長是臨時被詢問到這樣的問題,以他的立場,我覺得這樣的回答並無不是!
因為他並非表示注音文是一個標準文字,
而只是流傳於一小部分的族群在利用,
且這種情形並不會真正影響到一般人的用字習慣!

但若非如此,則表示教育部長是真正認定注音文是一個標準文字的態度!
也就是說在正式文件中可以使用注音文,
此時當然我們就要對教育部長表示不認同的意見,
因為標準的文字系統越弄越多並不是一件好事,因為會造成文字流傳溝通的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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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2-01-07 00:24 被 demoliu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ASKA
神人
文章: 640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辦公室

文章 ASKA »

<a href="http://tw.news.yahoo.com/odd/3006552.html">DJ變口丁 教授看不懂 大學生辭窮是普遍現象(中時電子報) </a> [b12]
rexchang
大師
文章: 65
註冊時間: 2001-05-01 08:00
來自: 桃園

文章 rexchang »

做官要選票, 即使是委任的政務官, 本身沒有選票的考量, 也要顧慮到老闆的選票, 所以你看得到一些人放了話之後, 又來一堆的撇清或解釋; 從商求鈔票, 即有利於它的生財者, 定當捧之追之逐之, 不利者, 當然捨之棄之批之!

記得本版數月前有個 "文字之爭" (到簡體與繁體的中文字); 而現今流行 "新人類的語言", 或許能為 "注音文" 或 "港漫文" 做一註腳- 這只是一時的流行, 或許它是一時的 "時尚" 流行, 會不會持久, 讓時間去決定, 君未聞 "傷腦筋" 一詞以有多久?

我反而覺得, 在一些正式場合中, 一些的仍用台語發言, 才是需要立法禁止的!

我想當他下台, 應該也不會西望拿到這樣一張的 "紙" (想用 "褒揚", 但褒揚好像不是給人的, 才疏學淺, 不知用啥何適?)

====================================================================
ㄗ 有某某某, 擔任教育部長期間, 致力教育 ㄉ 改革, 實 ㄕ 新 ㄉ 升學方案, 特頒 ㄘ 狀, 以 ㄗ 鼓勵====================================================================

註:
1. 注音文, 顯然已違反版規, 但您應該看得出原因;
2. ㄗ: 茲 & 資
3. ㄉ: 的
4. ㄕ: 施
5. ㄘ: 此
6. 吾人不識注音文, 謬誤請見諒, 增刪請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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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2-01-11 05:31 被 rexchang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Forwell
神人
文章: 612
註冊時間: 2001-08-06 08:00
來自: 情侶去死去死團帝國裝甲擲彈兵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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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Forw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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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要選票, 即使是委任的政務官, 本身沒有選票的考量, 也要顧慮到老闆的選票, 所以你看得到一些人放了話之後, 又來一堆的撇清或解釋; 從商求鈔票, 即有利於它的生財者, 定當捧之追之逐之, 不利者, 當然捨之棄之批之!

記得本版數月前有個 "文字之爭" (到簡體與繁體的中文字); 而現今流行 "新人類的語言", 或許能為 "注音文" 或 "港漫文" 做一註腳- 這只是一時的流行, 或許它是一時的 "時尚" 流行, 會不會持久, 讓時間去決定, 君未聞 "傷腦筋" 一詞以有多久?

我反而覺得, 在一些正式場合中, 一些的仍用台語發言, 才是需要立法禁止的!
這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呀..又不是講給全國聽的...不過沒有人敢這樣做吧...

我想當他下台, 應該也不會西望拿到這樣一張的 "紙" (想用 "褒揚", 但褒揚好像不是給人的, 才疏學淺, 不知用啥何適?)

====================================================================
ㄗ 有某某某, 擔任教育部長期間, 致力教育 ㄉ 改革, 實 ㄕ 新 ㄉ 升學方案, 特頒 ㄘ 狀, 以 ㄗ 鼓勵====================================================================

註:
1. 注音文, 顯然已違反版規, 但您應該看得出原因;
2. ㄗ: 茲 & 資
3. ㄉ: 的
4. ㄕ: 施
5. ㄘ: 此
6. 吾人不識注音文, 謬誤請見諒, 增刪請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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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文只是用在網路上的特殊習慣(懶,或刻意的語氣)而已..
所以其實不用擔心會變到那種地步啦..
寫字也不刻意寫注音吧~~又不是不會寫~~
而且多半用在結尾或"的"這個字...沒像上面那個樣子啦...

不過我倒是對越來越多的廣告用日文感到相當不滿...
還用講的勒.....跟台灣人講日文幹什麼...
東西經過日本加持過後就變的很神了嗎~??
zebraw
初學者
文章: 4
註冊時間: 2001-06-23 08:00
來自: tainan

文章 zebraw »

我覺得在自己的地方限制注音文可以,但不能因此反對注音文
。這裡是私人的地方,可以自行定訂一些規則,但不表示違反
此規則的就是錯的。如同這裡的敗家版,看在一堆曾經苦過來
的長輩眼中,也不是萬惡不赦的嗎?如果他們說怕因此讓人有
敗家的想法而因此要求這個網站把此版關閉,那大家作何感想
?我承認我在別的地方會用注音文來當語助詞,但在這裡我會
尊重站長不去使用它。說難聽一點我用注音文跟別人溝通關你
啥事,只要我跟想溝通的人能夠互相了解意思就行了,別人吃
包子你在喊什麼燙啊?今天發表這篇文章只是希望大家尊重別
人想法,只要不來這裡搗亂,注音文又何罪之有,在別的地方
看到的話,不喜歡的人跳過不就成了,幹麻為了這個問題在這
吵番天。只要不影響別人,又何必在這將注音文講成十惡不赦
的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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