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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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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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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天毅 »
我只記得再成大MP3事件時,好像有人說過大眾是指"三人以上"(指燒給兩人以下是合法??)
至於正不正確?別問我(爆)~
現在除了某些交通規則寫的清楚外,剩下的和古文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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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ar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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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colaral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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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記得再成大MP3事件時,好像有人說過大眾是指"三人以上"(指燒給兩人以下是合法??)
至於正不正確?別問我(爆)~
現在除了某些交通規則寫的清楚外,剩下的和古文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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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古文"被翻譯的不清不楚的時候........
犯罪與否不就是要靠法官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