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我不同意啊!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hotball
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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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覺得教育部長對注音文的態度有什麼不對。電玩方面我不想討論。
如果覺得他不該這樣說,那是否有人能說明一下,他應該怎麼說才對?應該是要不鼓勵?還是完全禁止?

而且,不論是不鼓勵,還是完全禁止,也沒什麼意義。一個小小的教育部長,恐怕也沒什麼能力去改變網路上的用詞和習慣。他也說了,這種用法有其適用範圍。我想他的意思應該相當明顯,不用多加解釋。

網路上因應口語習慣的用法,是有其特殊的背景的。像現在網路上常用的笑臉符號,以前不會有人在文章裡這樣寫吧!如果有群人覺得這樣看了很不舒服,要求全國發動禁用表情符號,那又如何?這樣合理嗎?反過來說,有人會擔心以後政府文件裡面出現表情符號嗎? :)
ASKA
神人
文章: 640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辦公室

文章 ASKA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綜合以上...
以後我們文章可能會..
"今天打DOD真是他媽ㄉ ㄇㄟ song 有些人就是低能又Sula愛TK..
當sniper又無山小路用..隊友被殺光了還沒打死半個人...等到雙方停火想拍大 合照耍87..卻又開始狂殺...cow ba。
三小啦....莫名其妙被踢出來ㄌ...偶又沒作弊..夕賣按怎啦...
偶也訴死好幾次ㄚ....爛server一直很G8...很lag..又一直換地圖"... :-.-: :-.-: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哇...你說了一堆"行話"耶...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2-01-02 02:59 被 ASKA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locking
大師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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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51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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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綜合以上...
以後我們文章可能會..
"今天打DOD真是他媽ㄉ ㄇㄟ song 有些人就是低能又Sula愛TK..
當sniper又無山小路用..隊友被殺光了還沒打死半個人...等到雙方停火想拍大 合照耍87..卻又開始狂殺...cow ba。
三小啦....莫名其妙被踢出來ㄌ...偶又沒作弊..夕賣按怎啦...
偶也訴死好幾次ㄚ....爛server一直很G8...很lag..又一直換地圖"... :-.-: :-.-: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其實在很多地方以上這些話已經變成官方語言了...........:tdown:

[b12]
SkyFlying
大師
文章: 190
註冊時間: 2001-03-2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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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綜合以上...
以後我們文章可能會..
"今天打DOD真是他媽ㄉ ㄇㄟ song 有些人就是低能又Sula愛TK..
當sniper又無山小路用..隊友被殺光了還沒打死半個人...等到雙方停火想拍大 合照耍87..卻又開始狂殺...cow ba。
三小啦....莫名其妙被踢出來ㄌ...偶又沒作弊..夕賣按怎啦...
偶也訴死好幾次ㄚ....爛server一直很G8...很lag..又一直換地圖"... :-.-: :-.-:
</FONT><!-- BBCode Quote End -->

[b12] [b12]
這篇解讀起來我就已經有點苦手了.......
好難懂啊∼∼ [b08]
Galahad
大師
文章: 105
註冊時間: 2001-01-1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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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ball兄
您提到了,教育部長應該要"不鼓勵使用注音文"而不必做到"完全禁止",
的確,一個小小的教育部長是沒什麼能力去改變網路上的用詞和習慣,
但是今天”他講出來了”,如果他沒有”講出來”至少大家在使用”文字”的時候還有一點點”依據”,知道國語字典要怎麼用。
有些人會以美語和英文的變化來和中文字做比較,
但是這兩種文字基本上結構就不同了,是不應該拿出來做比較的。
小弟以為”文字"的應用是以記錄和溝通為主,
當我們把意念透過文字的方式傳達給另一個人的時候,應該是要盡力讓對方能夠清楚的接受,而不是要求對方必需要看的懂我們的鬼畫符,甚至是標點符號的使用,
這是一種禮儀和尊重(罵人時除外...)。
表情符號,通常在使用的時候是以不影響本文為主吧,
hotball 兄曾看過有人會這樣用嗎『今天我非常的:)。』.....
hotball
神人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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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字典要怎麼用,不需要教育部長來教吧 :)

現在的問題是,使用這些「怪異用法」的人,他們真的是要寫給一般人看的嗎?也許他就只是要寫給他們那個圈子裡的人看的。我覺得這樣沒有什麼不妥。如果他想問問題,或是其它類似性質的東西,是需要給多數人看的,又使用這種用法,大家當然可以選擇不理他。如果他真的需要有人回答這些問題,自然就得依需要,用比較正常的寫法來問。\r

大家都希望教育部長不要亂說話,這是沒錯,因為教育部長所說的話,幾乎可以說就是全國的教育方針。所以,如果他說「我們不鼓勵使用注音文,大家應該儘可能避免」之類的話,那是否表示各級學校要開始在網路上過濾注音文?我想這種話最好還是不要隨便出口。

至於文字的變化,我覺得中文外文並無不同。中文的文字是經過長期簡化而得到的(當然也有部份是「複雜化」)。古代的字體很多都比現在難寫的多。外文的字母也常常是經過類似的變化。像是埃及象形字,若要大量書寫定然是十分麻煩,所以後來才會有僧侶體用來大量書寫的環境。如果當時的人也因為認為「字體的寫法是神聖不可變的」,那我們現在可能都得花一大堆時間在寫字上面了。
Galahad
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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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國語字典要怎麼用,不需要教育部長來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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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裡寫出要教育部長來教了?
怕的是很多人連”錯別字”的意思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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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使用這些「怪異用法」的人,他們真的是要寫給一般人看的嗎?也許他就只是要寫給他們那個圈子裡的人看的。我覺得這樣沒有什麼不妥。如果他想問問題,或是其它類似性質的東西,是需要給多數人看的,又使用這種用法,大家當然可以選擇不理他。如果他真的需要有人回答這些問題,自然就得依需要,用比較正常的寫法來問。\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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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您接觸的部份都是像DH這裡一般的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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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希望教育部長不要亂說話,這是沒錯,因為教育部長所說的話,幾乎可以說就是全國的教育方針。所以,如果他說「我們不鼓勵使用注音文,大家應該儘可能避免」之類的話,那是否表示各級學校要開始在網路上過濾注音文?我想這種話最好還是不要隨便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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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單位如果這樣做,那我還會覺的教育者真的有關心學子們在中文字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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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文字的變化,我覺得中文外文並無不同。中文的文字是經過長期簡化而得到的(當然也有部份是「複雜化」)。古代的字體很多都比現在難寫的多。外文的字母也常常是經過類似的變化。像是埃及象形字,若要大量書寫定然是十分麻煩,所以後來才會有僧侶體用來大量書寫的環境。如果當時的人也因為認為「字體的寫法是神聖不可變的」,那我們現在可能都得花一大堆時間在寫字上面了。
</FONT><!-- BBCode Quote End -->
美語是用26個字母,來組合單字
中文呢?
這是我所講的”結構”

並不是主張文字不能夠演變進化,
當然很多事情都是要交給歷史才能夠做評斷,
看看一些注音文濫用的情況..
您沒聽過一句話嗎?
一代不如一代....
hotball
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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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裡寫出要教育部長來教了?
怕的是很多人連”錯別字”的意思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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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這似乎是學校教育的問題吧!
禁止或反對注音文,似乎對這並無太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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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您接觸的部份都是像DH這裡一般的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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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似乎不妥。把「口語寫法」的好壞,和使用者態度的好壞牽扯在一起,
似乎不太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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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單位如果這樣做,那我還會覺的教育者真的有關心學子們在中文字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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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非正統用法」就是在關心學子的素養,而不反對就是不關心嗎?
我不這麼認為。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美語是用26個字母,來組合單字
中文呢?
這是我所講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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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清楚您所謂的「結構不同」和書寫方式變化有什麼關係。
英文文字拼法也會改變(看看美國拼法和英國拼法的不同就知道了)。
也會有人堅持他所用的拼法才是「正統」。而在某方面來說,我覺得注音
文或是簡體字,和拼法的變化,都是同樣的意思。

當然,在美國比較受重視的是文法問題,這點和中文比較不同(中文比較
少有文法問題)。但是,很多人面對這類問題的態度是一樣的。大致上就
是:存在「完美或正統的文字型式」,偏離這種型式的用法就是非正統、
不良、等而下之的。但是我認為這種看法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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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主張文字不能夠演變進化,
當然很多事情都是要交給歷史才能夠做評斷,
看看一些注音文濫用的情況..
您沒聽過一句話嗎?
一代不如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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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嗎?那我們現在應該比史前時代還糟了,因為我們都
是史前時代人類的後代… :)
Galahad
大師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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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對於注音的看法,絕非禁止,更沒有反對,
只是希望不要濫用。
注音的存在本來就是為了幫助中文學習的工具,
如果要完全禁止似乎是本末倒置。
『發表文章時,請不要使用注音代替中文字。』,是對發表文張時的要求,也是對即將閱讀的人尊重,\r
對於 hotball兄,您不這麼認為的部份,就繼續不認為吧,台灣的教育單位值得掛上『學店』二字的,也不是少數一兩間。

hotball兄特別舉出美國拼法和英國拼法的例子,有何意義嗎?
英國和美國本來就是兩個獨立的國家,文字用法不同本來就很合理
如果亞利桑那州 Arizona的居民和明尼蘇達州 Minnesota的居民在使用文字時,拼法不同才可議吧。
至於『文法』重視與否,更是見人見智的問題,有很多人覺的美語重文法,
也有人主張,美國人在學習美語時沒有在理會文法,這部份無所謂對錯,
但是我相信沒有人在使用美語時會丟出 KK音標或是萬國音標。

把『非正統』和『不良、等而下之』劃上等號??
這種想法真的是蠻偏激的

還更糟的事還不只一兩件...
hotball
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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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有點偏離原來的主題?原來的主題並非討論注音文是否應該使用,而是教育部長的態度。
我一開始就說過了,我自己就不喜歡看到有人寫注音文。不過,這只是我個人的意見,我不會要求教育部長有同樣的意見,更不會要求全台灣的人都不要這樣寫。我要說的重點就是,教育部長說的並沒有鼓勵使用注音文,因為他認為有些人要在網路上使用這些東西,無可厚非。只是他們應該要注意到哪些地方才適合這種用法。這個態度,就我的看法,並沒有不正確的地方。

至於文字拼法不同,是要說明「英文」和「中文」都同樣會出現不同書寫方式的問題(因為您一開始說英文和中文結構不同無法比較)。這和國家相不相同,應該是沒有關係的。也許您認為注音文是把一種標音的方式拿來使用,但是,對我來說,那只是拿另一個長得不同的符號,來代表某個特定的「字」的用法而已。原來是否為注音並不重要,所以也不需要拿音標來比較。說到音標,過去曾有位美國總統想要立法以音標取代現有的拼法。當然,這和多數人習慣差距太大,而且,利用法律強制人民改變書寫方式,也是不可能成功\的。這個法案當然是沒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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