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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雷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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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的人,基本上是觀念問題,把台大光環任意擴大,再強調一次,台大不等於犯罪者的清白光環,這是兩回事,台大也不是人身清白的代名詞
教育機會的公平,與法律行為,是跟根本本的兩回事,在我眼中看來,台大也只是整個教育體系的其中一環罷了,沒有必要去特別強調,我也沒聽過哪個犯罪者因犯罪而被剝奪任何學歷
教育跟法律是分開的
教育層次高跟人格、法律並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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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我說這位先生,您真是了不起啊,能夠看出我們[反對的人]的基本觀念問題在哪,我到覺得是您沒有搞清楚狀況,我們的討論標題之所以有[台大]二字,是因為那傢伙考上的是台大,如果今天牠是要上文化大學,調也會照變成[文大],我們的重點在於那隻禽獸在大家的心中有沒有資格接受高等教育,沒有強調是不是第一志願,而且我也不認為台大是非常了不起的學校,裡面的全都是聖人,據我所知在裡面混的人也不少
還有,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忙著讀書而變的如此不知世事,竟然會把強姦累犯當作一般的罪犯,有沒有搞錯啊,還是您根本不把汙辱人當作一回事看,任由別人把自己的尊嚴放在地上踩,這種感覺可不是對方毆你幾拳、偷你的東西之後跟你道歉就沒事了,您可認為一之手在您的身上任意遊走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
還是您的思想迂腐到一切就歸到法律上,沒有規定說強姦犯不能上大學就讓他上,沒有任何的人道思想?
最後,我想教導您一件事,並不是沒有發生過的事就一定不會發生,我敢預言這個強姦犯將是[因犯罪而被剝奪學歷]的第一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