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覺得該讓他念台大嗎?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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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
神人
文章: 526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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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程序正義」呢?如果他一切合法的假釋、合法的考上、合法的....等等,在程序正義的保護傘下面,他有受教育的權利與自由,在這種情況下,我能說什麼?我如果用行動反對他,干擾到他的權利,那麼,破壞程序正義的就是我了。

再來,我們可以深究「程序正義究竟是不是正義」、「程序正義應該適用到哪裡」...etc etc,不過,那會很悶。

不過,拋開理性的討論,我個人的想法是:強暴犯去死去死!和電腦病毒一樣的可惡!女性同胞是讓這個世界更美好的!是讓人關心疼愛的!不是讓你逞獸慾的!去死去死<b>去死去死</b>!

咳咳.. 呼.. 有點太激動了的樣子(?)..

(坐下)(喝茶)呼∼
咬你喔! :!:
hank68
初學者
文章: 19
註冊時間: 2001-08-03 08:00

文章 hank68 »

真是對不起,我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在看了一下前面的文章,我才猛然驚覺,他是一個連續犯,而我對這類人的反應通常是他有一點精神疾病,且對這種人我絕對是不會只是把他單純的關起來了事ㄉ,而且這種人的心理真的是不太容易瞭解,而且這個人又應該是蠻聰明的,這種人又特別危險,的確是不太適合再放出來才對,不過我覺得既然都已經放ㄌ,應該是不太可能在關回去吧,我們就不要再刺激他了,到時候又獸性大發怎麼辦啊......?只好請在他旁邊的人小心一點囉!
狂人
神人
文章: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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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闖過紅燈
作弊三次,一次被抓到(經驗不足..)
我連垃圾都不亂丟...
這樣可不可以丟石頭....
其實這問題以前就有...
只是這次比較...(不知道怎麼說)

有時候說對不起還是不能解決問題....

如果我有家人被他.....
我想我會去台大等他...
殺人不一定會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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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程獵槍射擊... 用 20x 望遠鏡與 ..308Win 獵槍射擊... (本來想說用 .375 H&H, 但是強姦犯身體薄弱,還是用威力弱一點的 .308Win 避免傷及無辜。)

直接三發打進腹腔... 讓他要活救不了,要死快不了。

有很多可以讓你意想不到的槍械用法。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 :lol:
QT
神人
文章: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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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順便宣告..

如果我「不幸」和那種人同一屆、甚至同一系,我寧可休學一年。(還好這不可能)

如果他畢業了,我會慎重考慮把我的畢業證書永遠藏起來,我會以和這傢伙同校畢業為恥。[adds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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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09 19:37 被 QT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狂人
神人
文章: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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閹了它絕對不是好方法...
當一個心理已經不太健全的"人"
還把它閹了...會更變態
古有東廠太監做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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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在那傢伙身上綁個十幾公斤的 TNT... 然後引爆... 這樣就好了,輕鬆容易。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 :lol:
狂人
神人
文章: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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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對不起,我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在看了一下前面的文章,我才猛然驚覺,他是一個連續犯,而我對這類人的反應通常是他有一點精神疾病,且對這種人我絕對是不會只是把他單純的關起來了事ㄉ,而且這種人的心理真的是不太容易瞭解,而且這個人又應該是蠻聰明的,這種人又特別危險,的確是不太適合再放出來才對,不過我覺得既然都已經放ㄌ,應該是不太可能在關回去吧,我們就不要再刺激他了,到時候又獸性大發怎麼辦啊......?只好請在他旁邊的人小心一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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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去刺激他啊... 只會刺殺他啊。 (爆)
Tiberius 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真是行為自律的典範啊。
不管他人死活為己任,狂人也... :lol: :!: :lol:
salfon
大師
文章: 162
註冊時間: 2001-01-07 08:00
來自: 無聊人的精神病院

文章 salf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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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對不起,我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在看了一下前面的文章,我才猛然驚覺,他是一個連續犯,而我對這類人的反應通常是他有一點精神疾病,且對這種人我絕對是不會只是把他單純的關起來了事ㄉ,而且這種人的心理真的是不太容易瞭解,而且這個人又應該是蠻聰明的,這種人又特別危險,的確是不太適合再放出來才對,不過我覺得既然都已經放ㄌ,應該是不太可能在關回去吧,我們就不要再刺激他了,到時候又獸性大發怎麼辦啊......?只好請在他旁邊的人小心一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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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你的文章,我真的很想把他送去跟你住說。

另外,他的假釋案祇通過一審而已。
對抗怪獸時
要注意
別讓自己也成了怪獸
窺伺深淵時
深淵也正窺伺著你
jakyou
神人
文章: 1305
註冊時間: 2001-02-12 08:00

文章 jakyou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我覺得不管他以前犯過什麼錯,只要他已表示他是真心改過就不要在爭論什麼,佛家也曾說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就是這個意思,我們的法律制度也不就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不然每個犯過錯的都要接受大家如此的歧視,他就算想改過也改不了,也許我不是受害者,我沒資格這樣說,但你們也都不是啊,我覺得應該留待時間去證明,要是他真的再犯,那他真的是該死,不要倒是我們這些人把他又逼上不歸路,那我們才該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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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過?請先把刑期服完,把欠的還清在說。

佛家說的就是真理啊,那世界還真是單純。法律制度絕不是建立在你所說的基礎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是法律的基本,刑法所規定的是你犯了麼罪要受什麼刑罰,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不好意思,我不信佛,佛說的對我來說跟人說的沒什麼兩樣,僅具有參考價值,不代表真理,也不必盡信。

當你全盤相信一個學說或一件事物而不去思考,你就已經喪失了進步的空間,這也是我無法相信任何宗教的原因,宗教不允許懷疑。\r

犯過錯的都要接受大家如此的歧視,那是剛好而已,就佛家說的就是因果,沒有因哪有果,講難聽一點就是報應。

要是他真的再犯...後果你能擔嗎?不能。

還有,就是有些人將『讀書有成』跟『改過向善』劃上等號,這是哪門子的邏輯,有點大腦的都知道說不通。

讓時間證明嗎?很好,先在牢裡服完刑期在說。

把他逼上絕路就是該死嗎?我無意干涉你的解釋,會讓整個社會逼死他,那也只能說是自作自受。
mac
初學者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01-08-09 08:00

文章 mac »

我想說出心裡的話…

我的朋友是士林之狼的受害人,這匹狼在犯下強姦案後,還小便在被害人身上…
經過了這幾年,她自殺次數也數不清,每次看到她痛苦的樣子,我真想進監獄了結那個畜生的性命。

還記得幾年前有個國中女生被同學嫉妒,就因為她功課好,是音樂天才,又長的漂亮,竟被同學設計\r
,與4名不良少年輪姦她,結果被判了賠1000多萬,但是1000萬換得了這個女孩的一生嗎,她在4個小時中被輪姦了八次,如果是衝動,還會再重覆強姦嗎…

我覺得這位士林之狼"至少"犯下了27件強姦案,而且是被臨檢時意外抓到的,像這樣有連續性的強姦犯做了六年牢就放他出來,這社會還有天理嗎。

台灣目前社會這麼亂,就是法治出了問題,法律無法保護守法的老百姓,讓違法亂紀的人逍遙法外,
寬鬆的假釋制度,根本無法讓正義申張…

我想有些人會說給士林之狼一個機會,如果有人可以保証他不會再強姦,那我可以同意放他出來,但是我想沒人能做這樣的保証吧…

我想要強調的是,對於受害人而言,有些事是無法用金錢來補償,也無法恢復她們快樂的生活,如果讓他出來,而他又強姦,對那些受害人,有誰可以負責的…

其實,讓他出來也好,他逃的了法律的制裁,沒關係,反正我也不相信法律,他出來正好給我們受害者朋友家人報仇的機會,讓他做不成男人,讓他生不如死…
德德100%
大師
文章: 80
註冊時間: 2001-07-16 08:00
來自: 石塊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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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
我是沒啥感覺的
但看到各位帥哥的開導
我只想說一句話
"諸惡莫做"
我愛RU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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