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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媒體實在有夠無聊,這種新聞也又要炒,還用沒品帶有諷刺性的標題,一位受刑人考上台大那又如何?每年有多少受刑人都還不是考上大學,為何不全都報導?
今天不論他犯過什麼樣的罪,他都已經接受法律治裁了,我們就應該一視同仁,為何一定樣找〝強暴犯〞這頭銜來炒新聞,難道強暴犯進校園不行,殺人放火的就可以嗎??
昨天中視新聞還以〝與狼共校〞做為標題,不僅去訪問女學生,又去找受刑人諷刺了他一下。
本來這是很正面的新聞,一個犯過大錯的人努力一樣可以成功,(我想大家不論在漫畫或是電視中都可以看到類似的情節)卻被媒體炒作成如此低劣的新聞消息。
我再一次的強調:這則新聞本來是一則很正面的新聞的..............
現在的媒體實在另人失望...............
我在kimo的討論區看到一位仁兄的言論,我覺得他寫得很有道理,提出來給大家參考:
留言人:人間有溫情
標 題:沒有犯過錯的你們可以拿石頭丟他
發表時間:2001/08/09 11:14:52
誠如智慧如你們的大家
對於暴力犯罪色情的厭惡
對比於美好善良快樂
假如能給予一份諒解為何他會犯下如此的滔天大罪
為何他願意及及追求於大學殿知識
監獄之知識求取不易
如果是為了出獄的再犯案
那是否也因為加諸於他身上的異樣眼光
現在的媒體實在另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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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強暴過人,所以我也可以拿石頭丟他囉!?
WasteLand大大..你的砂石車也借我一台吧~~
![:D](./images/smilies/icon_biggrin.gif)